始作俑者一派从容地在他们中间穿行,动作干净利落,所过之处,人仰马翻。
那少年踏着南信的身体,如履平地,径直走到卫潜身前,又是微微一笑,伸手提起摔倒在地的卫潜,说:“跟我走。”
卫潜哪里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不走难道等死?
他虽然跟这位少年素昧平生,但是这位少年既然对他出手相救,想必也不是什么居心叵测之徒,于情于理,他都该感谢一番。
“年轻人,谢谢你啊。”
少年头也没回,一直把玩着耳边的小辫子,同没听见一般。
卫潜又一想,他还不知道恩人的姓名,便问:“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这回他是听见了,头也不回便道:“金蕊。”
金蕊!
卫潜脑子嗡嗡响,这个名字竟然如此熟悉。
他猛然想起“雾城妖女”这名头来,金蕊不就是他的绯闻对象吗?
雾城即是浮石,因为常年大雾弥漫而得此称号,可以说是比神曲名头更盛的地方,臭名昭著,乃至普天之下几乎无人不晓。而金蕊更是恶名远扬。坊间传言,曾经有一群不怕死的人硬要闯进浮石,结果在城门口遇见了一名女子,这女子就是金蕊。她将人带进了浮石,第二日,那些人的尸体就顺着河流漂了出来,有人看见金蕊晃着脚坐在石墙上,嫣然一笑,形同鬼魅。那位目击者后来逢人便讲这桩事,成功地勾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心,于是不少人瞒过了妻儿,相约一闯浮石。这些人大部分都成了河中浮尸,有的还缺胳膊少腿,尸体连老娘都认不出。丧命的人多了,便没人再敢闯浮石,而金蕊更是被人称作“妖女”、“鬼女”。
可是面前的少年分明是个男子啊!
卫潜想到将自己害得声名狼藉的那则假消息,顿时想要仰天长笑,简直可笑至极!那群人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有搞清楚,就敢乱泼脏水,卑劣又愚蠢!
此时他脚下踢到一块石头,险些被绊倒,卫潜这才注意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跟着这位少年远离闹市、走到荒无人烟之地来了。莫名地,卫潜心慌了,他咽了咽口水,问道:“金小兄弟,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闻言,金蕊停下脚步,似是漫不经心地讲:“送你上路。”他转身,眉眼含笑。
“哈、哈哈,金小兄弟真爱开玩笑……”卫潜的话说了一半,生生卡住了。一把金黄的匕首横亘在他脖颈前面,寒光凛凛。
“兰嗣音,你这该死的渣滓,去死吧。”话音未落,那把金黄的匕首便高高扬起,朝卫潜胸口狠狠刺下。
几乎是不假思索,卫潜睁着眼睛喊出了一句违背天地良心的瞎话:“我不是兰嗣音!”
一瞬之间,金蕊的眼里闪过一丝错愕与犹疑,匕首飞快地落向心口之时,卫潜吓得闭上了眼睛,张着嘴竟然因为极度恐惧而叫不出声来。
刀尖穿过衣服布料、接触到卫潜皮肉的刹那忽然一偏,金蕊的手握在同刀刃一样金黄的刀柄上,双眸扫过卫潜的脸,与此同时,伴随着刀锋划破布料发出的呲啦的声响,细密的血珠自刀痕涌出,透过衣服破裂的缝隙,染出一道血迹。
“嘶——”卫潜狠狠抽了一口气,疼得要命。
这人好生奇怪,救他的人也是他,要杀他的人还是他。金蕊要杀他,卫潜还是能想通的,毕竟被假消息坏了名声的不只是他,金蕊也一样。至于金蕊为何出手救他,他思来想去,恐怕只有一个原因——这个变态想要亲手杀死他。
不过好在眼下没有人能证明他就是兰嗣音,卫潜决定冒一次险,死不认账。
“金小兄弟……唔。”
卫潜才刚开口,硬是将后半段话给吞下去了,金黄的匕首不偏不倚横在他双唇之间,浸着冰凉的寒意和血气。
匕首上有几缕血迹,金蕊蹙眉盯着那点血迹,道:“匕首脏了我还得擦。”
卫潜心道,又不是我逼你弄脏的,嫌老子血脏就不要插老子啊!
冰凉的刀尖刀刃擦过他舌尖、唇侧、脸颊,卫潜的手不可遏制地颤抖,他口里有血的味道。
这个人真的是变态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变态!特别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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