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二,摆放木质长椅。年迈慈祥的牧师站在神台边,头顶高悬一枚大大的银白十字架。粉白相间的玫瑰缠绕在十字架底部,神圣的气息中掺杂着爱情的甜蜜和神秘。
高远就站在教堂迎客,头发一丝不苟全部梳到脑后,周身漂浮着肉眼可见的幸福的红色泡泡。
他与进门的每个人握手,欣然收下每一句祝福,始终在笑,乐呵呵的说着“承你吉言”,咧开的嘴几乎没合拢过。每当有人提及新娘子的时候,那位五大三粗的汉子就显得有些拘谨,黝黑的皮肤泛着红,讪讪地挠脑袋:“你说她啊?她人特别好。性子好,又体贴,又会照顾人,我兄弟以前见了也说好呢……挑不出一个不满意的地方,诶,你们见了就知道了!”
戚以沫躲在一旁偷偷看了好久。
看得出,高远很幸福,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他不由被那种被明媚柔软的感觉所击中,连日来积聚的一切负面能量,霎时被狂风吹散。身体里充盈着一股暖意,那是亲眼见证亲人步入婚姻殿堂、人生得以圆满的欣慰与喜悦。
遥忆当年,两人是高中同学,又住同一间寝室,按身高排辈分,戚以沫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老么,受高远照顾良多。尤其是上辈子生命进入倒计时的那段时光,高远嘘寒问暖不假人手。他们曾经约好,自己给高远当伴郎,高远给大哥当伴郎,临终却无法实现,他一直觉得遗憾,为错过高远终生大事而遗憾。
没想到上天给了他再一次机会。
让他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站在这里,祝福他的兄弟。
心头酸胀。
或许是近乡情怯,他抬了几次脚,都没能走过去。眼看吉时将近,人越来越少,他才下定决心,大步流星地走上前。
“高远!”
他克制着内心的冲动,与高远握了握手,“新婚快乐!祝你和嫂子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对方手握得很紧,高远抽了几次,都没抽出来。
他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青年,清眉秀目,唇红齿白,直视他的眼瞳半敛波光,似有千言万语。实在熟悉的一张脸,电视上天天都在放这个叫司愔的青年拍的广告,但高远确定自己不曾和他有过交集,根本不认识,而且确定他是不请自来。
事实上,今天到场的任何英华旗下的艺人,都算不请自来——因为高远没给他们发请帖。自打高远宣布和梵洺势不两立,便再没沾过英华那一圈的人,自然不可能给他们发请帖了。可高远人缘好,跟他合作过的艺人都对他印象不错,过来捧个场。高远看在今天是自己好日子的份上,不欲多计较。
可面前这个,打扮得西装笔挺,还像模像样弄了个小领结,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伴郎呢?而且一直握着自己的手不放,算怎么回事?
高远再次挣了挣。
对方意识到自己失态,赶忙松开手,解释道:“抱歉,我太激动了。”
“快开始了,你赶快进去吧。”高远说罢,转身迎接下一个客人,“呀,吴导!我听说你在青海拍戏呢,没想到会专程赶回来……”
“小老弟你结婚,我能不给面子吗?别说在青海,哪怕在泰国,也得飞回来啊!”
“说笑了,诶,里面坐!”
应付完一票人,扭头一看,对方还站在旁边呢。
高远:“你到底想干什么?”
“是这样,我们家乡有个习俗,如果能给新人一个拥抱,那么新人的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
戚以沫脑子里乱成一团,紧张地看着高远。
高远脸上闪过诧异,心想还有这样古怪的习俗?他看得出对方是真心实意,斟酌片刻,同意了。毕竟抱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就算是炒作,也炒不出什么来。
戚以沫正面给了他一个拥抱,同时在心里喊了一声:二哥。
教堂木质长座椅有两排,男方的亲朋好友坐左边,女方的坐在右半边,关系越亲密的位置越靠前。
一进门就被专人引领着走向后排,戚以沫摆手道:“在此之前,我想先找个人,请问戚以沫在哪排?”
那个人愣了愣,随即带着他往前走。
戚以沫猜到高远会给自己留位置,打算将风信子放在空置的座位上,以示自己来过。结果却在第一排看见了自己的照片,框在白色花纹相框里,大概是高中毕业那会儿照的,脸孔犹带稚气,白衬衫,牛仔裤,身后是沐浴在雨中的高大花树,正对着镜头的脸言笑晏晏。
很多人忌讳在婚礼上放死人的照片,觉得不吉利,晦气。
高远偏偏堂而皇之地将它摆在最靠前、最显眼的地方,还在座位下点了一盘镇魂香,仿佛这样做,他远在地府的兄弟就能亲身到场,享用香火,停留片刻,陪他走完人生重要的路口。
眼角渐渐湿润。戚以沫吸吸鼻子,将那束风信子安放在照片旁,接着弯腰,将镇魂香反扣,回到后排座位上。
仪式很快开始。
高远站在神台前,岳父将新娘的手交付到他手里。
新人宣誓,交换戒指,高远掀开新娘的头纱,在所有宾客的起哄声中接吻。
戚以沫奋力鼓掌,掌心拍得通红。
“诶,那不是梵洺吗?”
“他们两个不是闹翻了吗?怎么会来?”
后排两个人嘀嘀咕咕,戚以沫微侧脸,余光瞥到礼堂门口那道不合时宜的修长身影。
背光看不清面貌,可那平滑宽阔的肩膀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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