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顿。
在他那儿,很好。
起范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沈昌珉的眼皮低垂着,嘴角轻抿,若有似无地挂着那么一丝笑意。
在我这儿我也不能帮上什么,不如去他那儿,昌珉补充道,这是沈昌珉少有的长句,起范与沈昌珉相处这段时间下来,沈昌珉说长句的耐心连对他也从未多过。起范抿了一口酒。
智贤和在中哥,总感觉不只是兄妹。
算是知己吧。
从什么时候?
有七八年了吧。昌珉回忆着,在中哥十七岁的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
跟你一样消极?
那倒不至于,但他变了很多,到现在。
因为智贤?
很大程度。
起范试着体会了一下失去知己的难过,不觉心口一窒,让他突然想到了沈昌珉出事那天的心情,起范猛地灌了一口酒。
金在中的感情要比他们还丰富得多,而感情丰富的人,快乐和悲伤都是成倍增长。
起范想到金在中刚回来时的样子,还有今天回来整理行李的样子,心头闷闷的。
我们体会不到的,他和智贤才是真的一种人。昌珉看着起范闷闷的样子,伸手给两人倒酒。
即便我们这样的感情觉悟,我也觉得难以承受。起范默默地看着酒杯,它正被紫红色的液体慢慢填充,那你呢?
我是个消极的人,感情也没那么丰富。
我说那天。
沈昌珉,你不要告诉我你是一时抽风才大半夜去飚车的。
昌珉一时没有回答,起范认真的眼神却把昌珉盯笑了,而那笑却没有让金起范感觉到他丝毫的快乐。
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苦笑。
金起范,陪我去参加婚礼吧。
第二天早上,当赫海俩人蹓弯路过总裁办公室时,李赫宰特无聊地把门推开了一道小缝,似乎看到了什么,又瞬间关上,快得连东海都没来得及看。
一张大办公桌上趴着两个人,立着数个空酒瓶。
两个人头枕手臂趴在桌面上,面对面。
虽说李赫宰开门关门都很轻,但一向浅眠的沈昌珉还是醒了过来。
醉酒没有失眠的一个夜晚,熟睡之后是温柔的冬晨,晨光透过落地窗照到桌面上来,投在两个人身上。
很温暖。
睡得沉才醒时,总会有短暂的恍惚。沈昌珉就那么趴着没动,首先映入眼帘的子脸。
而似乎感应到他的视线,对面的人也在这一瞬睫毛轻颤,然后沈昌珉看到了一双漆黑无垢的眼睛,纯净得有如孩童。
听说,沉眠过后睁眼那一瞬看到的世界,也许和平时不一样。
两个人纯粹地在这一瞬对视,然后极尽自然地、纯粹地对彼此微笑。
早安。
早安。
沈昌珉不知道,在那段日子里,他也曾拥有过那样的眼神,那个金起范拥有的、让他曾经心泛涟漪的眼神。
而最初吸引彼此的,也不知是吵吵闹闹的那一段日子,还是那一双同样明亮纯净的眼睛。
只能说,缘分这东西,真是妙不可言。
作者有话要说:
☆、r25.
话说金花花小盆友就那么乐颠颠迷澄澄地上了郑大尾巴狼的贼船,并且还似乎有治愈的迹象。在这个刚刚经历死别的敏感期中,金小花算是欢欢喜喜地搬了家,欢欢喜喜地做着东方集团总裁的**助理。
虽然每天临睡前都会看到透明玻璃柜里的白玉方盒,虽然每当看到她还是会难过,但金在中感谢郑允浩给她选了这么一个一睁眼就能看见的位置,他宁可痛苦也一定要铭记,就好比每天看到她,每天说话,还有穿起了她喜欢的玫红色。
大概因为郑允浩是了解他的,才会替他这么做。
每天一大早就爬起来做早饭,两个人不紧不慢地吃完就一起去公司,一起工作一整天。而即使这一天也许都没说过什么话,两个人只是各干各的互不侵扰,但金在中对这样的生活很满足。
金在中依然像刚回来那天一样工作狂,但因为郑允浩是总裁,在中还得听他的,听他蛮横无理的霸道命令连他吃穿都要插嘴。我们伟大的户主大人就打着总裁的旗号成功地制止了金小在同学没日没夜的工作逃避法。
允浩知道,金在中只是怕闲下来,怕闲下来。
而管人挑食和穿厚衣服这种事,除了偶尔对智慧,郑允浩也算是没什么经验。
不过,说的人愿意,听的人也不反对。顶多是金在中不服气地跟他犟上两句,最后却还是乖乖听话,瘪着脸委屈地吃下不爱吃的东西或者多穿一件衣服。
没事闲来窜门的智慧在哥哥家里发现了金在中这块宝兴面得要命她可是金在中的忠实粉丝,那可是从他第一本小说追到现在,散文杂文小说那真是一篇不落;现如今居然能看到真人还是在自己哥哥家,这让她怎么能不兴奋呢?
智慧趁着周末缠了金在中一天,晚上还非得赖在这儿蹭饭,宁可明天一大早赶回学校去也不舍得提前走;而这让一向疼妹妹的老郑哭笑不得,按说妹妹在这儿绝对是件高兴的事,但原因却是因为金在中,况且还要跟他抢饭。
结果是,一顿饭下来,智慧对金在中的迷恋更深了。
用郑小美人的话说,那就是出得厅堂,进得厨房,绝世无敌居家必备好男人!
本来,如果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却又欢欢实实地过下去,等过一段时间,金在中的伤口会痊愈,郑允浩的心意能表露,智慧口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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