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我自己选择了接受,又怎么能反过来怨愤他呢?”
“我是为救父亲,他是为什么我还不清楚,但一定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本来我们和平常女男就不一样,既非媒妁之言亦非情投意合,他出手救我父亲,就算他真的有无数红颜知己,单凭这一点我就愿意尊重他。”
十三冲袁成佩一笑,“所以啊,梦一,或许我们会比其它妻夫更合得来也不一定。我以尊重之心待他,只要他没有太过分,我也会好好遵从妻子的职责。”
袁成佩愣住,心中不甘更深,自家好友如此优秀,怎么一株仙草竟被那颗霸王花给缠上了。
“那家伙走了什么狗屎运,竟能遇到贞安你。”袁成佩喃喃。
“可能这就是画本里说的千里姻缘一线牵,你不最喜欢看么。”十三做出思考的样子,用手摸摸下巴,调侃道,“不过梦一,你也别太小瞧了我,我跟旁人可不一样,遇上我说不定悲催的是他萧小侯爷也不一定。”
这也算是句实话,十三外软内硬,性子清冷,又不像大盛朝其它土生土长的女子易被男色所惑,东风遇上西风,谁压过谁现在还未曾可知。
这天回家,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十三在巷口见到了那天的来人。
她想了想,冲他摆摆手把他叫到一边的角落。
来人仍是面带恰到好处的笑容,心下却诧异,不过一夜功夫,这书生怎么又恢复了气定神闲的模样,全然没有一般女子提到入赘要么激愤要么谄媚的样子。
手背在身后,十三眉头微挑,不紧不慢道,“回去禀告你家侯爷,这门婚事我答应了。”
来人笑意不变,“我自当转达,请小姐安心等待就行了,药材一定快马加鞭送来。”
“慢着,我还没说完。”十三不置可否继续道,“我有两个条件,一是这件事情要瞒着我父亲,相信萧小侯爷一定有办法,第二,我要考完春闱才可成婚,有个举人功名也不至于太辱没你家侯爷。”
☆、第三十四回别平城不知归时长亭送离恨难消
“她真这么说?”
传风身子微弯,恭敬回到,“是的,公子,本来她说她要想一想,我隔了两天过去她就把我叫到一边,说是答应了这件事,但唯独有这两个要求。”
“瞒着她父亲我也能理解,寡夫带大的难免。”萧炎微微思索,“传风,这件事交给双林去办,在平城找个庄子,僻静些风景好的地方。至于考功名嘛,她愿意考便让她考,上不上都无所谓,给她找点事做也省的给我找麻烦。”他很快就答应下了十三的条件,实在是这两个条件在他眼里都是不足一提的小事。
萧炎又问,“你跟她说这些事的时候,她有些什么反应?”
“这个怎么说呢,公子。”传风罕见的露出了为难的表情,“这位小姐实在是很——应该说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法?”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她和其它女子身上有种不同的感觉,总之脾气非常好就是了。”传风想起那天巷子里,那个女子一袭青衫,面带和缓的微笑,眼神澄澈望着他,气定神闲地说着自己入赘的事情,“一般女人,说起入赘的事情,总会多少带着点怨愤不甘,她对着我却十分通情达理。”
萧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不以为意道,“还有可能是个天生软骨头。”
“我倒觉得那位小姐并不是这样的人。”传风不怕死地反驳了一句,见萧炎瞪他,他也不怕,笑嘻嘻道,“恭贺公子喜得佳妻。”
从各方面得来的信息里,萧炎已经勾勒出未来妻子的轮廓,外貌尚可,身材尚可,学问尚可,脾气尚可,这么些个还不错叠加在一起,他仿佛能看见了一个平淡无奇的女子。
虽然面目还模糊,但他自觉实在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值得他去费心,已经在心底提前给她戳上了无功无过的印子,打算就此丢在一边不管了。
“把这件事传信回去给父王,告诉他我另外挑了个人选,剩下的我自己解决就够了他不必插手。”
等传风出去了,一旁的阿罗问,“阿炎,你这样就定下来了?女方是个什么样的人?”
“平城紫阳书院的学子,泸州人士,跟着寡夫长大,现在卖身救父。”萧炎简明扼要道。
阿罗的神经有一瞬间变得敏感,“平城?她叫什么名字?”
“姓庄,我记得是叫庄维桢。”
听了前半句话不由捏紧拳头的阿罗暗暗放松,这才发现就这一眨眼间自己背后竟有了一层冷汗,他暗自笑话自己,只不过姓氏相同,自己也未免太过紧张了,好在没被阿炎看出来,不然不知道怎么笑话。
很快,价值千金的救命药草送到了平城的小院,而京城,荣郡王也终于得到了自家儿子传来的消息。
荣郡王头戴玉冠,披着描金锦袍,身下座椅垫的是萧炎孝敬他的虎皮,虽然年纪已经渐老,但身材仍很矫健,保养得宜没有什么皱纹,自有一派皇家尊贵气象。
此刻荣郡王正黑着脸,“这小子。”
他辛辛苦苦为萧炎挑拣这么久,已经过了大半年才来一句他自己解决,“他自己能找回些什么人?”
“二公子这脾气简直比王爷小时候还执拗。”一边笑出声的是照顾荣郡王长大的洪叔。
这些年荣郡王年纪渐渐大了,喜好修道,脾气温和了许多,许多事也看得开,不似年轻之时硬得能把人骨头敲断,有几年他和萧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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