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萱最终没有说出李薇便是个最好的例子,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可老王离婚的事却一拖再拖。她们冷眼旁观,那分明就是一种障眼法,只给了李薇一个希望。至于结果,旁人都能看得清的——李薇想扶正,几乎不可能。
那次是晓萱第一次和别人直面交流男女之事,羞怯中竟有些许兴奋。从那以后她渐渐地感觉自己也常常会有那样的yù_wàng,特别是和林立志粘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她刻意装得傻傻地笨笨的,就算骗过了林立志,却骗不了自己。毕竟她是个有过性经验的女人,身体微妙的反映都能让她心惊r跳,想:完了,欲火焚身了。
所以,当读懂了林立志眼中的渴望,她的第一反应是她也有同样的渴望。瞬间她慌了神儿。
晓萱第一次真真切切地体会做女人的快乐就在哪天夜里。
深夜了,晓萱和子媛早已熄了灯,各怀心事地蜷在床上。像是有预感,手机传来短信的提示声。晓萱忙按了键,只有几个字——去赏月吧。
黑暗中,晓萱探身望了望子媛,确定她睡熟了,才悄悄地起身溜了出去。
在院门口,见到林立志,便忽闪着眼睛说:“怎么样?看我像不像这山间的月夜中的白衣女鬼?”
“呵呵。”林立志笑着拉了她的手,上下仔细瞧:白色的长袖露肩长袍,长长的垂直的发,遮着脸颊,显得更加娇小。黑白分明的,在柔和的月光下,清爽的山野气息中竟是纯净中透着性感。
林立志一把拦住她的腰肢。
“哦。”她轻叫,眼中有慌张更有娇羞,充满柔情,往日咄咄人的气焰荡然无存。
两个人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都能听到彼此急促的心跳声。
林立志稍俯了身就抱起她,一边向车子走去一边说:“小丫头,今天绝对不会放过你。”
晓萱没有挣扎没有回拒,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头轻倚在他的胸前,乖巧得如同一只小白兔。
林立志就那样抱着她,曲了身子腾出半只手开了车门,把她平放在车子的后座儿上。
她躺在那儿,腿弯着,长长的袍顺着腿滑到腰际。修长的双腿呈现出极其优美柔和的线条。他的手指从她的腿部轻轻滑过,慢慢地抚到腹部、胸间。那一阵阵轻抚带给她一浪高过一浪的快感,令她想叫想呻吟。这是和天宇从来没有过的体味,她在一个成熟的男人的手中迷乱,在一个熟知女人的男人的怀中绽放。而当他进入她的身体时,她终于彻底地释放了,紧紧地抱住他。伴着呻吟,她的身体是一阵痉挛,她感觉自己好像腾空而起,越过了车子的顶部,在空气间沉浮。她没有一点力气,无法把持自己,任由身体酥麻地如同分割了般。这样持续了片刻却好像经过了漫长的洗礼。终于瘫软了,他仍旧伏在她身上,他们相视。
“宝贝,美吗?”
“嗯。”她的心还在狂跳,呼吸尚未平复。她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男欢女爱的快乐,这种快乐简直可以溺死。
林立志的一条腿一直支着,晓萱猛一紧紧地拥抱让他失去了平衡,两个人就此掉了下来,于是她又压在他的身上。这一摔,摔去了柔情蜜意的激荡,两个人都失声而笑,晓萱翻身,就那么躺在他身上,美美地睡去了。
子媛几乎一夜未眠,晓萱出去后,她便抱膝坐在床上,深深的孤独袭来。她突然很想念那个夭折的儿子,倘若他还活着,至少是一个寄托,而如今真就是一无所有。这才发现她早已习惯了原来的生活,不管安成多么自我多么暴躁,不管余萍多么喜欢指手画脚,但那总算是个家。而她最渴望的便是拥有一个家。
她又想到秦朗,竟然有些怨恨他。她点燃了她心底的热情,给了她巨大的希望,让她即将沉没在江河里的躯体得以觅到一根救命稻草后,竟不咸不淡地搁置了她。
她哭了,秦朗的影像越清晰她就越想哭。那个端正的男人,那个朴实的男人,那个让她可以忆起过往的青春岁月的男人。她不过只有28岁,却觉得自己已然老去。
子媛病了,3天没有上班。
晓萱每天下班后赶回来照顾她,倒水拿药。晓萱一向不会做饭,就买了可口的蛋糕。几天下来,子媛看见蛋糕,就恶心,很想喝碗面汤。晓萱咧咧嘴说:“你指导我做吧,要不就把林立志叫来做。”
子媛躺着,烧了几天,一点力气没有。
“别什么事都让林立志做,人家毕竟是大老板。”
子媛想起来,却使不上劲儿。正在这时门铃响了。
晓萱的眼中更加神采奕奕,说:“肯定是他来了。”
跑过去开门,却是个陌生的男人——中等身材,浓眉大眼,算得上仪表堂堂,可打扮却很土,白色的t恤,蓝色的西装裤。
“请问……”
“不用问了,你是秦朗。”还没等对方说完,晓萱已经脱口而出。
晓萱一直觉得自己有超强的感应能力,倘若潜修一阵,摆个卦摊,神侃些庸人也不在话下。
果然是秦朗。
从周五晚上和子媛分手后再没有见到她,子媛打电话请假时,刚好他不在,也没有说上话。于是他的心里有些忐忑,一方面不知道为什么她一下子和他疏远了,另一方面不知道她究竟怎么了,病得重不重?
“子媛。”晓萱兴冲冲地往里走,“你看谁来了。”
子媛看到秦朗,眼泪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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