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放心吧,如果让雪辽过去也让你一起去,码头上的铺子就交给你哥两口子管着。”
海生心中一块石头落地,“嗯,那你跟嫂子先回家,我去忙了。”
童宣点点头,“去吧。”
“海生真是长了一幅好体格”海生走后,站在一旁等童宣的林媛说道,“而且做事认真,对咱们家也是一心一意,将来要好好栽培才是。”
皇帝的贴身士卫金吾卫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甚至是十万里挑一的体格,而海生虽然只有十四岁的年纪,其身材和体形已经达到了少年金吾卫的标准了。
“栽培?怎么栽培?”童宣歪了歪脑袋,眼睛一亮,“要不我教他做菜?”
林媛笑,“这么好的体格做跟你学做厨子岂不误了?之前同你说的那个火夫可还记得?他曾经是我祖父的亲兵,颇懂些格斗之术,等过两天他到山河村来,便将他收留了,给饭馆做火夫,闲时就指点一下海生,若是有地痞恶棍到饭馆闹事,有海生看家护院也就不怕了。”
“媛媛想的真周到,对喔,火夫老爹无儿无女,收了海生做徒弟,晚年也就有依靠了。”
童宣说到这里,脑海里不由浮现出——海生和雪辽婚后生了一堆娃,娃娃们每天绕着火夫老爹膝头要老爹讲大漠里打蒙古军的故事的画面来,脸上不知不觉便挂出两只梨涡。
林媛道,“不要叫他火夫老爹,就叫他处暑吧。”
“楚叔?好啊,那就叫楚叔。”
走到家门口,莲净和重玲的马车刚好停稳。
呀,真巧,大小姐也回来了。
童宣跑上前扶莲净下车,“姐,你气色好了很多呢。”
“是吧,我自己也觉得神清气爽呢”莲净走下车说道,“整天窝在屋子里,身上都发霉了,光靠晒太阳是除不去这霉气的,须要出去溜溜才散的去。”
童宣笑起来,“姐,你喜欢就每天让重玲陪你出去走走,就是不要走太远,不然我不放心。”
“每天出去走岂不要累坏我,而且精神也不济,适时出趟门也就是了。”
“嗯,姐说的是。”
这气色哪里是好了一点?分明是脱胎换骨了一般……
林媛心中暗自诧异,脸上却是温和的笑意,“下次大小姐有兴致,就让媛媛陪着去吧,重玲还要去码头上的铺子帮忙,方才经过那里,看到缺了重玲,海生他们明显忙不过来。”
“你陪我出门?”莲净看了一眼童宣,“就算小童舍得你出去抛头露面我可未必想尝珠玉在侧的滋味。”
林媛脸上的笑意浓了几分,“大小姐说的哪里话,大小姐的气质和风华,乃是大家闺秀中的翘楚,媛媛和大小姐比起来,最多也只能算是玉盘小秀了。”
“这话我爱听,”莲净边说向院子里走,“说起来,你们两这是去了哪,也到这时候才回来?”
童宣便将去重阳谷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胡员外说要慢慢商议。”
莲净停下脚步,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媛,“我就出了会门,你就把我家小童领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都出了青月城的地界了,人家开饭馆都往城里最热闹的地段开,你却让小童把饭馆开去荒山野岭,那种地方没有江湖帮派背景能立得住脚么?”
童宣忙道,“重阳谷虽地段偏了些,比不上城里繁华,但过往客商极多,绝对不少吃客的,而且重阳驿和重阳递运所也设在那里,胡员外据说也是做过官的,在官面上颇有人脉,强人断不敢到重阳谷打家劫舍,说起来倒是比开在城里还要安全些呢。”
莲净拿手指戳了戳童宣的额头,“我只不过说了媛媛一句不是,你就回了我十句,罢了,我不管你把饭馆开在何处,只要每月进项足额上交并让我满意就成。”
童宣笑道“那当然啦。”
心里却打定了小算盘,每月的进项,九成交给大小姐,留一成充实小金库,以备媛媛不时之需。
到底是有媳妇的人了呢。
正如林媛预言的那样,两天后,处暑带着银两来到了童家。
虽然略显年迈,但身体十分结实,如生铁铸就一般,一头蓬松的白发,额前几缕落下来,将一张脸遮住了大半,只有在风吹动散发时才能看到其左眼贯穿上下眼皮的伤疤,若是不知道其是士兵出身,未免觉得这伤痕有些狰狞,但要是知道其是和蒙古人做战时留下的创痕,便会对之肃然起敬。
童宣便是其中一人,当下便到厨房做了一桌小菜为处暑接风,“楚叔,来,尝尝我的手艺。”
是处暑,不是楚叔。
林媛在一旁微笑,但并未纠正童宣。
卖油郎小寒,团头霜降,如今又添了一位火夫处暑,童宣便是再迟钝,也会觉察这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名称,所以还是让她唤作楚叔吧。
☆、第27章梧桐君
处暑嗓音暗哑,声线进入耳中,令人头盖骨发麻。
童宣猜测,这或许是因为其当初颈喉部位也曾受伤,声带受创所致,因此感慨了一番,果然不能以貌取人呢,不然楚叔很容易就被误会为大恶人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嗓音的原因,处暑话极少,只有林媛吩咐其做事时才会应一声。
童宣本来便对处暑极为敬重,加之其是林媛娘家人,便更为照顾,当做家中长辈对待。
林媛私下对童宣道,“他本是下人,不可越礼,令大小姐不高兴。”
童宣“喔”了一声便没了下文,竟是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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