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道尽头的垃圾桶,一束玫瑰花几乎把这个垃圾桶给占满了,火红色的叶子被灯光照耀得发出快要焉了的昏黄。
这束花今天还在她的病房,现在就已经出现在这里。
那个玫瑰花,也不知道是哪个2500送的,敢送我大嫂,不想活了!哦,对了,大哥,大嫂还给了我100万,大嫂这么有钱啊
她把花扔了,把给顾严的钱,给了封思玖。
大概他就是那个250。
走道里的灯是声控的,没有人走路,没有人发出声响,一会儿就灭了下,漆黑一片。
那片玫瑰,也一并消失。扔在垃圾桶里,那叫的垃圾也盖住了玫瑰花的味道,变得索然无味。
站了一会儿,夜色里,男人慢慢转身,朝着楼下走去。
进电梯,里面璨亮的光落在他的脸庞,把他精美的五官渲染的如同山水之画,神韵和冰冷都在笔墨浓稠里油走,化不开。
电梯门开,出去,到达车内,开车出去。从停车场到主路上,油门一踩,车子嗖的一下就窜出去老远。
黑色的古斯特在夜幕之下,发着让人不敢接近的地沉的狂气。
回到家的第一眼,时欢也失眠了,抱着杂志看了很久,能记住的,看入眼的没有几个。到了十二点,惊觉太阳穴开始胀痛,放下杂志,睡觉。
因为脚上有伤,时欢的工作室也不急着去开张,所以大年初八,各公司开门上班时欢还在家里挺着。
正月十六,时欢的脚已经好的差不多,可以下地走路,只要不跑,就没有什么影响。果然如她所料,兰朝阳约她了十六的晚上。
时欢临走前给时月打了一声招呼,收拾妥当便过去。
兰朝阳一旦出手,那必然非凡凡响,酒店在本市来说并不豪华,也就是一个中缘水平。兰朝阳包了场,一进大门口,酒店的保全都换成了她的保镖,看那样子他这人还真是怕死得很,处处小心。
一进去,便是悠扬的琴声,时欢不会弹钢琴,但是时月会,虽说不是高手,但是技术还算比较精妙,所以时欢也听过很多次。时月的柔媚里不失干练,而这个琴声竟有一股低沉的抑郁,愁结百肠。
能给人这种感受的,钢琴的技艺除了高超以外,还能让人一听就知道是为情人弹的。
她走近,右拐,在一片梦幻的流苏当中看到一名可以说得上是健迫的男人,坐在钢琴架前,手,起起薄薄,琴音,抑扬顿挫,指法很是娴熟。
时欢越走近越是容易想起那一年他对母亲做过的畜生不如的事情。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强暴那又何必杀害!!
她攥着拳,清丽的眸中风云已起。
一曲谈完,已经是五分钟之后。
兰朝阳抬手,拿一边的毛巾擦了擦手,头都没有回,就开口:“时小姐,很荣幸你能从头听到尾,十来年没有谈过了今天突发奇想。”
时欢慢慢的把眼晴里的东西给退下去,开口:“能听到这种流畅而优美的曲子应该是我的荣幸才是。”
兰朝阳把毛巾放下,起身,从里面出来,带着时欢往餐桌走去,边走边叹:“年纪大了,这曲子反倒让我记不太清调子。所以说呀,有些事情要么刻骨铭心,要么抛之脑后,最怕的就是记忆模糊。”
这话说的绝对是意有他指。
无非也就是情情爱爱那些东西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兰朝阳自然也不例外,时欢懒得去揣测,便没有接话。两个人坐在餐桌
时欢不得不说兰朝阳的这个位置挑选得非常好她的正头顶正好是吊灯,光线稍强。在饭间,他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总是盯着她的脸看。
时欢的心里大概也是明白的
老实说,她的她的母亲长得并不是很像,最像的那一个阶段是小时候,现在长大了,不知道是不是生活环境所致,导致面相变得有一种侵略性,远没有妈妈的那种江南女性的温婉。
若说像,顾严要比她更像一点。
但到底是亲生的,总会有哪里是像她还没有杀掉兰朝阳之前,还不能被他知道她的身份。
“兰先生,我的脸上莫非是有脏东西?”
兰朝阳不动声色,“不,让封大总裁和我外甥同时喜欢的女人我只是想看看是何方神圣,这么一看,果然艳冠群芳。”
时欢被很多人夸过貌美,被兰朝阳夸呵,像滚钉板一样,浑身发麻排斥。
“谢谢。”
兰朝阳没有继续问,优雅的喝了一口饮料:“上回你说见过那玫红色的宝石戒指,在哪儿?”
在坟墓里
时欢当然不会说,“时日太久,不过是惊鸿一瞥,很抱歉”
“时小姐。”兰朝阳打断她,盯着她,眼晴一点点的锐利起来:“这玫红色戒指,我势在必得。它价值连城,但凡是看过一眼的人,我想必然是难忘。上回在停车场,我从你的车头经过你开车驶来,我有权怀疑你,有意谋杀。所以”
他顿了一下,手指落在酒杯上一敲,叮地一声。
围在身边的保镖像是听到了某种命令,嗖地一下就走了过来,气势险峻。
“给你五分钟,告诉我答案。我不喜欢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年轻人,不要在我面前耍小心机,我去上个洗手间。”他起身离开,他一走,那些保镖围得更近了
时欢轻笑了一下,侧头对着兰朝阳的背影落下一个意味深长的浅笑来用手背支着侧脸,眸收回来,一一扫过这些人,六个人呢,而兰朝阳进洗手间,没有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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