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竞渝最近……写了多少字了?”
怕什么来什么,孙佑羡的内心是十分拒绝回答的,然而作为刚上任的菜鸟,他可不敢随便忽悠“老猎人”:“郑老师,您知道的,钟少他身体不太好,所以……写作的进度就……呵呵……”
知道钟竞渝还是交了白卷,郑朔倒也没有生气,只是遗憾地叹了口气:“小孙啊,你不用紧张,竞渝的情况我了解,没写出什么就没写出来吧,他身体好是最重要的。”
“钟少这两天挺好的,今天还自己早起了呢。对了!”孙佑羡跑到猫窝旁边,摸摸躺在里打盹的招财,对郑朔道,“郑老师您看,我们收养了只猫,叫招财,是钟少取的名字。”
“哦?这是竞渝要收养的?”郑朔脸上露出意外的表情,没想到孙佑羡这么快就取得了钟竞渝的信任,连宠物都养上了。
“其实也不算,大概是缘分吧。”孙佑羡憨然一笑,把两人收养招财的因缘说了一遍。
郑朔听后,脸上的笑意更加轻松:“缘分缘分,确实是缘分。对了,这招财是公猫还是母猫?我女儿也很喜欢猫,老吵着要我给她买一只,要是母猫,以后产了猫崽,一定要记得给我留一只。”
“呃……”孙佑羡卡壳了,说起来,招财到他们家两天,还没鉴定过性别,也还没有带它上宠物医院做检查、打疫苗,“招财刚来呢,想让他先熟悉一下家里的环境,之后再带它去宠物医院检查,所以还不知道是公是母。”
“这些都是小事,总之竞渝愿意和你说话,愿意养猫,这些都是好现象。”郑朔甚是安慰,“小孙,干得不错,年终让小岚给你报个大红包。”
孙佑羡挠头傻笑,也不知是因为得了夸奖还是因为可能会有红包。
郑朔看着带点傻气的大男孩,想起李昕岚说的话,对他是否能够改变钟竞渝,也隐隐生出一点期待:“听说你是竞渝的书迷,竞渝现在在写《此路不通》,你知道吧?”
孙佑羡拼命点头,他可是连硬盘里的存稿都看完了,蹲在坑底出不来的人。
想也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郑朔倒也没有太意外,他朝钟竞渝的书房方向看了一眼,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对孙佑羡说:“你是他的助理,我也就实话跟你说,竞渝这两年的状态每况愈下,不管是创作速度和质量都大不如前,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他的职业生涯……很可能到此为止。”
孙佑羡不自觉握紧了拳头,虽然知道郑朔说的都是事实,但一想到年轻又有天赋的钟竞渝会在写作的道路上就此止步,不管是作为书迷还是作为助理,他都觉得无比惋惜。
“竞渝这情况,主要还是心病引起的,当年……唉,也是我对不起他……”郑朔话说一半,端起杯子喝水。
孙佑羡竖起耳朵准备听八卦,放下杯子的郑朔却转移了话题:“小孙,依你看,竞渝什么时候能恢复写作?”
孙佑羡摇摇头,老实说,钟竞渝进过一次医院以后,他光顾着照顾他的身体了,写作的事情,还真给忘到了脑后:“这个我还没问过钟少。”
“你现在既然跟竞渝说得上话,那就多劝劝他好好写,写多写少,写快写慢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状态能够回来,写出来的内容要回到以前的质量。”郑朔顿了一会儿,继续道,“这孩子有天赋,如果就这么自暴自弃了,不仅是我们这些身边人,她妈妈在天上也肯定替他可惜啊。”
“钟少的妈妈……在天上?”意思是……过世了?说起来,孙佑羡虽然粉了钟竞渝好多年,但是因为他的低调,外界对他的个人信息几乎一无所知,更别提他的家庭情况了。
郑朔点点头,肯定了孙佑羡心里的猜测:“竞渝的妈妈,其实是我同校的学姐,我读书的时候,她是助教,不管是在学校里还是毕业之后,都受了她不少照顾。
竞渝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就跟我大侄子似的。他从小就懂事听话,虽然不像有些男孩子一样调皮捣蛋,但也活活泼泼的,如今这样,实在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孙佑羡被郑朔的话勾起回忆,想起刻在脑子里的那个男人,那时的意气风发和现在颓废沉默,比一比,心里也不仅惆怅起来。
郑朔喝光杯子里最后一点茶水,在孙佑羡要给他添水的时候,挥手道:“时间不早了,我去跟竞渝说几句话就走,茶就不用加了。”
孙佑羡顺从地放下茶壶,看郑朔走到书房门口敲了敲门,声音略微拔高,说:“竞渝,是我,我跟你说几句话。”
不一会儿,书房的门打开,钟竞渝站在房门口,对着郑朔唤了一句“郑叔”便再也没有动作。
郑朔好像已经习惯,也没有要进书房的意思,反而扭头讪讪地看向孙佑羡。
孙佑羡脑子转得快,明白是郑朔不想让他听到他们的对话,识相地找了个借口上楼。然后悄悄躲在楼梯口,想听个墙角。
可惜郑朔说话声音小,钟竞渝基本也只用“嗯”“啊”的单音字回答,听了一会儿什么也没听到,他干脆进房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孙佑羡难得烦恼起来:要怎么向钟竞渝催稿呢?
第十二章 转折
孙佑羡在床上辗转许久没有想出法子,于是决定向李昕岚取取经。他跑下楼找到手机,手指快速地在键盘上飞舞。
孙佑羡:岚姐,你以前是怎么让钟少码字的?
李昕岚:撒泼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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