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台旋转的时候会发出七色彩光和悦耳的音乐,这是凌野知道女儿喜欢音乐后特意选的,不过由于小鱼太小,任子轩担心女儿自己玩时会把小鱼吞下去,所以平时都是有人抱着她才让玩。
小家伙特别喜欢这个游戏,每次只要见到钓鱼台就指着“呀呀”叫个不停,一副“不给我玩誓不罢休”的模样。
每钓上一条小鱼,小家伙就“咯咯”地笑出声,拍着小手要钓下一条。
任子轩陪女儿玩得正欢,忽然听到儿子的话,抬头看了对方一眼,又低头看着女儿,回道:“小晨,有些事不是说原谅就能原谅的。”
“可是爹地改了很多啊,他会每天陪我吃饭、陪我游戏、陪我写作业,睡前还会给我讲故事。”说着说着,凌钰晨难免有些激动。
任子轩叹了口气:“儿子,有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爹地之所以自己做那些事只是因为他不喜欢陌生人进家里,更担心别人照顾不好你。但你爸我不同,我是你们的父亲,若我回去,他多半会故态萌发。”
凌钰晨听不懂“故态萌发”这个词,但不妨碍他理解他爸这段话的意思。他有些不敢相信,在心里问自己,他爹真的还会变回以前的样子吗?
现在的凌野和他们玩得太好,他几乎要忘了他爹以前是什么样的了。
“儿子,许多事,等你再长大一点,或者亲身经历过,你就懂了。”此时多说无益。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即使肚里装有满满的道理,可一旦自己身在其中,仍然会轻易深陷,然后被乱花迷了眼,最后看不透、走不出。
“好吧。”凌钰晨有些不情愿地应道,年龄和阅历对现在的他来说,确实是个不可跨越的坎。
任子轩抱歉地冲儿子笑了笑,胸膛忽然一重,低头一看,原来是女儿不知不觉睡着了。
他放柔了神色,软绵绵、肉乎乎、暖烘烘,或许是每个孩子给人的感觉吧,格外惹人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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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野径直回旅馆取了行李退了房,驾车直奔q市。
当晚,他把计划跟凌厉锋说了。
凌父摸着下巴沉思片刻,最后点了点头。
成家立业,既然“成家”在前头,就意味着家庭相对事业来说,显得更加重要。女儿的婚姻已经不幸了,儿子现在有心悔改,那就任他去做吧。
“去吧,爸支持你!”
凌野感激地看着父亲:“爸,谢谢!”
凌厉锋为儿子的改变倍感欣慰,起身拍了拍他的肩:“加油,儿子!”
“嗯,我会的。”
凌野计划把凌氏集团的总部搬到l市,至于q市的分公司,就交给姐姐了,反正有父亲在,学管理的姐姐要上手肯定不难。
l市离s镇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到时他可以上班、追人和照顾孩子三不误。
至于投资公司q市分公司,好友同意的话,就尽快交接出去,这样就轻松太多了。
于是,在与凌父交流过后,凌野给好友司徒狂去了个电话。
“狂,q市分公司你们是派人来接管还是我指派人接管?”
“怎么?你要去l市?”
不愧是朋友,这就猜到了他的想法,凌野笑道:“是啊,我要去追老公。”
“......”“老公”这词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司徒狂作势呕了呕,而后说道,“那你和l市的人对调吧。”
“......”这样也行?“l市那边?”
“他家就在q市。”司徒狂答非所问道。
这话一下戳中了重点,对方既然家在q市,肯定不会排斥调回q市,且在q市发展肯定会比在l市好。
只是,你咋知道得这么清楚?
凌野刚想问,随后就想到好友应该是猜到他会为了子轩移居他乡,所以早做了准备,便作罢了。
“也好,l市比q市轻松,在那我会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子轩和孩子们。”
“们?”司徒狂一下抓住了关键。
提到女儿,凌野就忍不住喜笑颜开:“是啊,我和子轩还有个女儿,应该有7-8个月大了,可爱极了。”
司徒狂轻哼了声:“说得好像我没女儿一样,我女儿更可爱!最可爱!”
“......”凌野无语,这话题要争下去的话,这对话会不会显得太幼稚了?
事情就这么谈定了,现在是过年期间,凌氏和投资公司都放了假,但相关资料和数据凌野都有。而l市的资料,司徒狂会让人整理送来,等拿到所有资料后,他就能利用年假这段时间加班加点选好址,找好人脉,发布聘人信息……
一切准备好的话,年后就能正式行动了。
时间转瞬即逝,年假七天一会就过了。
然而,凌野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尽管业务和应变能力不错,但搬一家集团的总部与开一家分公司有太大的区别,前者难度明显比后者大得多,事情也比他想象的要多得多。
因此,他抽不开时间去s镇接儿子,只好派家中司机去了。
凌钰晨见不是他爹来接他,有些不开心。忽然回忆起他爸的话,觉得他爹可能真的如他爸说的那样,故态萌发了。
任子轩亲了亲儿子,答应有空一定带妹妹去看他,他才舒展眉头。
☆、第34章 偶遇(抓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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