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酒杯举起在面前轻轻摇晃,似乎在端详杯子里的酒液,但是顾颐发现他摇晃的节奏很稳定,这让他突然想起了那次在风宇公司的谈话。到了嘴边的话突然咽了下去,顾颐硬生生地换了一句:“我已经很多年没回家了。”
“哦?”唐骥眉毛一扬,“你不是一直惦记着家里,还时常往回寄钱吗?怎么——过年都不回家?”
一个猎魔人,通常都需要有极好的记性。顾颐漠然地想着,上次他也只是说过一句海天的薪水还需要往家里寄,所以只能住地下室,显然唐骥记住了,而且,还在这儿等着他呢。
真正的顾义家乡远在千里之外,只是个偏僻的小县城,唐骥没法去那儿查他每年有没有回家,但是如果他想查,却能查得出来,顾颐每年有没有离开过魔都。
果然,唐骥从来不会做毫无意义的事儿。顾颐觉得自己应该庆幸,海天那地方没有留身份证复印件的习惯,否则只要唐骥去查一下他从前用的身份证……
“嗯?”唐骥还在等着他的回答。他眼睛里带着点笑意,酒杯映在瞳孔里,仿佛把瞳孔也染成了血红色。
顾颐忽然觉得这点笑意十分的刺眼:“我跟家里的关系——不太好。”
“啊?为什么?”唐骥再度抬起眉毛,“血浓于水,一家人哪有隔夜仇,你这还不停往家里寄钱,怎么却好几年不回去呢?”
他一句连着一句,仿佛猎手一步步在逼近猎物。顾颐看了他一会儿,垂下眼睛:“是我家里人不想看见我。”
“是吗?”唐骥眉毛抬得更高,“这么好的儿子,怎么会不想看见呢?是闹什么别扭了?”
这样的谈话很有趣?顾颐忽然觉得一阵厌烦。总是这么没完没了的试探,每句话里都藏着深意。当年他是太天真了听不出来,但是现在——即使再想做一个普通人,他也不想再忍耐了,或许这正是个机会,就算不能消除唐骥的疑心,至少也能恶心恶心他。
“我怕唐总知道了,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你跟家里的关系,怎么会妨碍到工作?”唐骥一脸好奇。
“其实我家里讨厌我,是因为——”顾颐停顿了一下,抬起眼睛直直地看着唐骥,“因为我喜欢男人。”
第34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世界终于安静了。顾颐在床上躺下的时候,满意地轻轻舒了口气。
黑暗中,唐骥躺在床的另一边,好像一条笔直的咸鱼。
让你问,现在问出结果来了,你打算怎么办呢?顾颐微微翘起嘴角,不无恶意地想。
早从唐骥对张政的反应他就看出来了,唐骥对男人其实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以此为掩饰,便于行动罢了。
现在好了,他拉来演gay的同伴自己就是个真gay,从此之后,他还能那么自然地上下其手,演技收放自如吗?
顾颐忽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挺期待的呢。
当然,要是唐骥实在觉得尴尬,授意张副总找个借口把他辞退,那就最好了。反正现在三个月的试用期还没过,到时候说一声“对不起,还是觉得你不太合适这个位置”,大家都心领神会,一拍两散,合理合法。
而如果唐骥对他疑心未解,仍旧还想留着他,甚至还要在李天翌面前秀恩爱——顾颐的嘴角又往上翘了一点儿,那总该轮到他憋得内伤了吧?
这么一想,顾颐突然觉得前途好像突然明亮了起来。哎呀呀,唐骥会怎么做,还真是让人好奇呢。
这么满怀恶意地自我宣泄了一会儿,顾颐开始思索今天晚上自己的行为,为什么唐骥忽然间对他又怀疑起来了呢?
如果他的感觉是正确的,那么唐骥应该是在走开去接了一个电话之后改变了态度,虽然这很微妙,或许只是多看你一眼或少看你一眼的区别,但顾颐敢肯定那个电话一定有问题。这也是他为什么之后果断用一个触发式魔法球惊动唐骥的原因——弃卒保车——好吧,弗林应该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卒。
是的。弗林·诺菲勒,也就是今天晚上在酒吧里盯上他的那个血族。
在避世的诺菲勒一族里,弗林比较另类,他喜欢到处游荡。当然,必须用幻术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才行,否则就凭那张脸,他的旅行也不会很愉快的。
这个习惯挺奇怪的,以至于有时候顾颐怀疑他说不定身上还有点雷伏诺族的血统什么的,那一族才净出流浪者和强盗呢。
不过,不管怎样,弗林是六代血族,这使得他有足够的能力自保或者捕猎。并且诺菲勒族的隐匿能力让他可以很好地善后,不至于引起猎魔人太多的注意,也就没有违背密隐同盟“避世”的规则。
当然,对顾颐来说,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弗林今天晚上为什么会盯住他?是感觉到他是同类?又或者——是认出他了?
顾颐很不想承认是后者。但理智告诉他,前者更不可能。
慢慢把手伸进衣服里,顾颐轻轻抚摸着左锁骨下方的一小块十字形伤疤。作为一个血族,身上实在不该有伤疤这种东西,但他却有。而且那块伤疤很硬,微微凸起,仿佛皮肉里头嵌了个什么东西似的。
就是这个,遮蔽了他身上的血族气息,除了他的“父亲”,即使是别的血族,也接收不到同类之间的那种感应,这也是他敢于跟唐骥近距离相处的原因。所以,弗林应该也没有这种感应能力,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确实认出他了。
血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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