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彻斯特。
这里是两支球队的城市。
曼联和曼城。
但今天这里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国际米兰和尤文图斯。
他们将要在梦剧场厮杀,角逐出最后的冠军。
这座城市现在变成了蓝黑色和黑白色的主色调。
无论是曼联球迷还是曼城球迷都很不习惯。
酒吧里,曼联球迷在唏嘘。
“该死的,”
“我们有多少年没有经过决赛了?已经一个世纪了!”
说辞很夸张,其实曼联在1999年才赢得了冠军杯嘛,但确实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这个世纪的曼联还没有摸到决赛的边缘,最好的成绩是四强。
但球迷肯定不会满足啊,如今的曼联兵强马壮,每年都是夺冠大热门了,但是自1999年之后,压根没有再进过。
“当年如果爵爷能够把郑带到曼联,那么我们肯定也是在冲击冠军的,他绝对是代替基恩的最好人选,唉……”
曼联球迷很牵挂郑志,他们渴望郑志加盟曼联,但是郑志最终选择了国际米兰,而不是伟大的曼联,所以球迷们一直都是耿耿于怀的。
这些年来曼联和国际米兰没少相遇,几乎每次都是郑志带队占尽了便宜,曼联球迷对他的印象就更加深刻了。
有句话叫做,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曼联球迷如此,曼城球迷也有幻想,同样一条街的对面,曼城球迷也是在聊着郑志。
“如果曼城队有个郑,我们的实力也会比隔壁牛逼吧?”
“他一个人就为国际米兰带来了一切,”
“我觉得这一次国际米兰可能会完成三连冠的壮举。看着吧,明天的比赛,他一定会上场的,到时候他会又一次决定冠军,我觉得他就是新世纪的球王。”
“啊,曼城能不能把他买下啊?真希望有个土豪能够买下曼城,我受过了曼城没有钱的日子了,受够了隔壁老是拿冠军!”
曼城球迷也在幻想郑志……
球迷嘛,正常。
“说不定啊,也许真的有土豪要买曼城。伦敦城的切尔西,不是说已经有俄罗斯土豪在收购吗?为什么曼城会没有?我觉得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有这样的机会。”
……
曼联主教练办公室内,弗格森抓起了电话,给市场部打了过去。
“给我想办法弄一张门票,”
“我明天要去看球。”
思量了很久,弗格森还是决定明天去看比赛,本来他想避嫌,但最终还是忍不住了。
三年过去了。
不知道这一次,自己能不能把他弄到曼联呢?
贼心不死啊,他一直对郑志充满想法。
这一次郑志如果在国际米兰带队赢得三连冠,总该离开了吧?留在意大利有什么意思?
来英格兰闯荡不好吗?
弗格森这一次是信心十足的,只要比赛一结束,他就打算去更衣室里拜访国际米兰和郑志,直接就和国际米兰谈判,把郑志撸来曼联!
甚至于价钱和合同他都准备好了,他不介意创纪录引进郑志,不介意给郑志世界上最高的合同!
如意算盘打得很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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