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林许突然出现方仲面前。
他当时正和一个女性朋友在金鼎附近的餐厅吃饭,那女人不过是他找来的咨询生意的顾问。
可偏偏被要去金鼎偷偷找方仲的林许撞见,小孩不顾餐厅服务员的阻拦径直走到刚喝了一口红酒的方仲身边。
方仲刚想问那顾问其他问题,便看见林许红着眼睛看着他,紧接着拉起他的胳膊就要把人拽走。
坐在位子上被人误以为是情敌的女顾问专心的看戏,方仲这个方家二少爷愣是被一个半大的孩子拉出了餐厅。
餐厅里里外外的人都纷纷打量着站在门口“对峙”的方仲和林许。
只见那还穿着校服的小孩仰着哭了一脸泪的小脸看着站在他对面一脸无奈的男人。
方仲最后不得不软下语气,给痛哭流涕以为背着他找了女朋友的小屁孩儿解释清楚,又开车把人送回学校,这事才算完。
方仲一开始都不想搭理林许单方面和他讲的条件,可是最后为了小屁孩儿在学习上能够进步,他还是违背了给自己定下的原则。
距离中午吃饭时间还早,方仲很忙,但还是抽了时间来接林许。
毕竟是答应好的事,虽然…他是被迫答应的吧…
十月,高温持续在棠城发酵,拥挤的市中心热的好似炼铁的熔炉。
方仲的车里开着冷风,热死人的夏天,他们的命真的是空调给的。
假期是娱乐场所的高消费时期,方仲的酒吧忙的不可开支。
他自己原本是抽不开身的,今天有好几个大客户需要他过去敬两杯酒,要不是因为林许,他今天也没时间吃午饭。
停在金鼎大街路口堵了一会儿,方仲扭头看着这么热还套着长袖白衬衫下身牛仔短裤的林许。
别说,小屁孩穿上这一身,还挺像个小少爷的。
就是一想起他的吃相,那就跟小少爷沾不得一点边儿了,那完全是一个月没吃饭的老乞丐吃相。
“你不嫌热?还穿长袖。”
情绪高涨的林许一路都在点消消乐玩,慢悠悠的音乐在手机里放着,林许眉眼含笑的看他。
“微博上说的,你们大人都喜欢这样的穿法。”
方仲嗤笑,“瞎学什么不好,还学撩人儿。你给我老实点哈,今天就是带你吃个饭,吃完饭你就回去给我写作业,以后也甭想再套路我了,我很忙,没用再见你。”
前半句林许还爱听,后半句听了他又觉得耳朵疼。
抓和手机“哼”了一声,“我就是喜欢你,谁瞎撩人了。”
车子准确的停在靠墙的停车位上,方仲关了钥匙拉开安全带。
“我先带你进去,一会儿别瞎跑,谈完了事儿带你去吃饭。”
林许下了车,面对着烈日仰着脸问方仲。
“你要带我进酒吧吗?”语气有些愉悦。
方仲在知道林许这一身穿搭的理由之后,看着他的白衬衫便怎么也不顺眼了。
他妈的他们那时候穿白衬衫就是正经的衣服啊,现在人的情趣可真不一般。
后备箱里有一件缪斯酒吧的文化衫,淡粉色的短袖,背后印他们酒吧的logo。
不由分说一把套到林许的身上,林许挣脱几下未果,一脸苦相的看着方仲。
“这也太难看了吧,好热。”
“酒吧里凉快,你小舅妈在我的酒吧差点儿出事你知不知道?给你套个衣服保险,懂啥呀,小屁孩儿。”
林许低头,小狗一样缩着脖子闻了闻短袖的味道,后抬头皱眉。
“可是它有味道啊。”
方仲回想了两秒钟,上次下雨他好像那这件短袖擦玻璃来着,擦完就扔到后面没管了。
“哎呀哪这么多事儿,”他不耐烦的把手揣进口袋里,“要你穿就穿,不穿别跟我进去,大太阳底下站了多大会儿你不嫌热?”
“……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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