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做人和做妖哪个好,以前我不知道,但现在经过亲身体验,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做妖好。
燕首山的春天来得特别早,溪水才刚刚化冰,就有如霞的桃花开遍山坳。
我抱着一枚芙蓉糕,躺在桃花树下心满意足地晒着太阳,还能时不时地从身边的溪水里看到自己可爱的模样——一只巴掌大的白色锦毛鼠。
三年前,当我发现自己身处燕首山的时候,就已经是一只锦毛鼠了。
初期,作为一个二十八岁的宅女,灵魂委身在这小小的鼠躯之中,自然是百般不顺外加几欲晕死,幸好看多了各种穿越文重生文,惊悚过后倒也适应了这个身体。
那时只悲哀作为一只老鼠的寿命太短,没想到当第一个“人”,还是个令人惊艳的“美男”出现在我面前,事情有了戏剧化的转机。
从他恨铁不成钢如同月光宝盒中唐僧的唠叨不休中,我惊喜地得知,原来我是个妖,还是个修炼了千年,空有一身修为却学不会任何法诀的蠢妖!
日后我就时常地感慨,这只鼠妖的本尊要有多笨,才会花了一千年都学不会法诀,才会在一坛酒里醉死。
凭我二十八年里,三年学前班九年小学六年中学外加四年大学的学习经历,题海战术高考独木桥挤过来的强大水平,那些法诀简直就是毛毛雨,连四级英语的一半都比不上。
在自我填鸭式教育了一年之后,在燕首山众妖不敢置信的眼神中,我开始了混吃等死的日子,妖的一生极其漫长,只要不杀生,不惹来天谴基本就可以一天天悠哉的活下去。
其实,在我认清自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了。
既然如此,我大可抛开过去朝九晚五的生活,好好享受我漫长而且悠闲的妖生。
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妖的地方,也有妖的江湖。
小小的燕首山上,主要的风波就是男妖们争占门口三分地,女妖们为了心仪的男妖争风吃醋。
唯我是例外,我本就吃住都在别人家里,轮不到我去抢地盘,而且在现代我也算阅尽美男(从电视和海报上),自然不可能为了几只真身不是动物就是植物的妖怪动心。
问题就在于,你不去惹别妖,别妖也会看你不顺眼。
我就住在那只对我恨铁不成钢的美妖男家里,我醒来后,记不得自己洞府该怎么进入,而且我也不想住在老鼠洞里。
他家干净清爽,很符合我的品味,我威胁他要是不让我住我就拆了他的房子,他只好忍痛收留我。
这美妖男是个竹子妖,用我现代人的审美眼光看,他的确可以称得上是玉树临风、俊秀挺拔,也因此惹了不少烂桃花。
对于我这样一只蠢鼠能住进他家里,一众女妖可谓是恨得牙痒痒,不知每天要向我发多少眼神飞刀,都被我无视了。
自从我背诵法诀有成,这种眼神少了很多,因为算起功力,修炼千年的在燕首山也没几只,我还算她们前辈呢!
竹子妖不止一次地暗示我可以回自己洞府了,我都毫不留情地拒绝他,笑话,我在他家吃好睡好,还有芙蓉糕天天伺候,真真愚蠢才会搬走咧。
大约见我和他三年来一直如此,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于是每天我眼前的戏码和乐趣便多了许多,大部分都来自那些犯花痴的女妖。
哦,我忘记说,竹妖告诉我,我这只锦毛鼠有个名字,叫白漫漫,听着觉得还算顺耳,总比那哭哭啼啼的白晶晶要好,于是我就默认了这个名字,而竹妖叫做千仞,我不厚道地想到了裘千仞……
春天的阳光轻柔和暖,我化成巴掌大的锦毛鼠原身,一边在香香的桃花瓣里打滚,一边抱着和我半个鼠身一样大的芙蓉糕,幸福得只想冒泡。
所以当竹千仞闯进我的桃花树地盘的时候,我都好脾气地没有吱声,眯着眼睛看他模样儿有几分狼狈,俊秀的小脸上带着不自然的潮红。
“千仞哥哥,你跑这么快做什么呀!”
他身后还跟着一只五百年道行的小花妖,生得皓齿明眸,水灵娇俏,鲜嫩得要滴出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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