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肇还是每天都在跟她说话。她不想看、却又实际看着。她无可回复。也不问她都在忙什么。林肇给她发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准备中的演唱会现场,她忽然觉得有点落寞——光鲜亮丽,也许都不是自己的。她不与她在一起享受这一切,她也不想看见这些关于台前幕后的如同恩宠的分享。
那天晚上她在台里加班,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顺,录了好几遍。直到夜里十点,这才算彻底弄完。饭也没吃,孙寅匆匆下楼,走出大裤衩,在街边忽然发现后面有车跟着自己。回头一看,是黑色的路虎。车灯轻轻一闪,像个聪明漂亮的秋波,她手机响了,是林肇:“吃个饭吗?”
“……好。”
林肇剪了短头发,十分可爱。
“演唱会什么时候?”“今天晚上。”“那你还在这里?”“我是嘉宾,唱完就走咯。”林肇开车,在车流渐稀的道路上安静地像个幽灵,“你都不尽地主之谊招待一下吗?”“我招待过啦,今晚上他们另有别的去处。那种我不合适在场的地方。”她看一眼林肇,又觉得有些刺伤,便偏过头去望着窗外风景,一时忘记自己应该问她要带自己去哪里,“有时候我觉得离你们的世界真遥远。”“我们的世界?谁们?”“你们这些明星的世界。”
林肇哈哈大笑,“你不也是明星吗?”她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伸手去打林肇。越打林肇越要辩解,越要说孙寅现在人气如何,两人越是笑,在安静的东三环上笑成一团。隔音太好,外面太安静,里面太欢乐,一点都不真实。“你要带我去哪儿?”她放松了。“去个好地方,马上就到了。”她打右转灯,拐弯,进入安静的巷弄,把车停在一个胡同口。
“这是?”“这是这里最后一个安静的夜晚。”她下车,林肇绕过来和她并肩,却并没有牵她的手,只是将右手虚拢在她后腰,护着她往前走。“看见那点亮光了吗?咱们去那儿。”孙寅点头,只是无论如何搜肠刮肚都想不起来这里有什么小店,直到走到门前,她看见林肇拿出钥匙才明白——这是她的生意。
“小巷里,你修得这样漂亮,不觉得可惜吗?”餐厅的装潢很简单又很精致,林肇带她参观了挑高足四米的玻璃大堂,十二米长的吧台,实木的长条餐桌,然后直接带她走进厨房,孙寅取笑她这是让她加班,下班了还录节目。林肇一笑,给她倒好酒放好舒服的椅子,让她看自己给她做饭。看她收拾一条鲜活的鲥鱼,看她和自己一边聊天一边做了六个肉酿面筋,“不可惜。反而有种大家闺秀的感觉。”“大家闺秀不应该在长安街上?”“在帝都,大家闺秀最多到前门那一片,长安街上没有人。大家闺秀,”林肇揭开背后的一口锅,她闻到一阵熟悉香气,笑容爬上嘴角,“在深宅大院里兀自美丽,也不介意人看见,也不故意炫耀,端庄大气,就很好。来。”
她给她端出酱排骨,和温好的黄酒。孙寅笑着说:“这一锅你烧了多久?”她看着林肇还穿着厨师服,两眼发光望着自己,“昨天下午下飞机之后直接过来的,大概三点就开始做。”“烧到现在?”“不是得先腌吗?”
孙寅笑了,“你找哪个师傅学的?”“这可不能说。师傅说了不能说的,师傅。”她举起杯,邀请孙寅一起,“嗯?”但是后面的计时器响了,她立刻转身去端鱼。孙寅看着她背影,从微醺中猛然回魂,接着觉得自己好笑。
其实不喜欢在下班之后还回到厨房,也许也不想和她再说那么多话,但是遇见林肇似乎总是发生意外。没什么好否认的,她明白。林肇用优雅的方式追求她,予她充分自由和自主,毫无侵略和激动,好像她对她所有的着迷都与荷尔蒙无关,在一个有的人随意到随便也希望别人和他们一样随便的时代,她还在保持一种过于绅士的礼貌,“真的喜欢的东西也许是舍不得用的,因为太珍惜。”她想起她曾这么说。
“明天开张?”她问,“对。”“主要做什么?”“新派江浙菜,新派鸡尾酒,新派粤菜,要足够传统又足够新。不花哨,但够精灵。”孙寅托着下巴看着林肇,林肇温柔地望着她的眼睛,“可你这些菜还不够新啊。”“给你吃,我想将就你最初喜欢的口味,家的味道。晚上吃什么小龙虾和烧烤,都不如吃点小时候吃惯的东西,对吧?你还喜欢吗?”“喜欢。”她眼神微醺,放松极了,没有往日那种精灵般的锐利眼神,“都喜欢?”“都喜欢。”两人碰杯,“喜欢排骨,喜欢面筋,喜欢鲥鱼,喜欢黄酒,”她说,“也喜欢你。”
林肇笑了,比哪个广告上看着都好看。她主动伸手去握林肇的手,“嗯?”林肇的声音温柔得像刚睡醒,“嗯。”“喜欢凌晨三点吗?”“不知道,明天开张了过来看看。到目前为止,它的老板我是喜欢的。”“那,”林肇牵起她的手,轻轻婆娑她的指关节,“最近有空吗?”“怎么?”“我想去伊斯坦布尔。问问你想不想一起去。”
快过年的时候,粉丝们在孙寅的微博上看见她在伊斯坦布尔的圣索菲亚大教堂里拍的照片。眼尖的老粉丝发现她好像没背包,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同行。当然事实上,包在林肇背上。巨大穹顶下,光落在两人的眼睛里,孙寅拉起半截围巾掩住嘴,故作神秘。拍完照的下一秒,她对着镜头后的林肇笑得开心,林肇再一次觉得心神荡漾。也就完全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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