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自己再努力,也无济于事。
她到底与别人不同。
俞静目光落在脸上,见她不像难过的样子,也就放心了,挥挥手道:“你觉得无所谓就行,代购东西就更是小事了。”出了电梯,拉起她的手:“走,咱们去吃饭。”
南风停下来,笑道:“我还有点事,你先去吃吧!”
俞静放开她,看了她一眼,没看出什么异样,才放心道:“那我走了!”
南风点头,笑着目送她转身走了几步,那脸上的笑意慢慢沉下来。
从经历生死的阴影中走出来后,这几年她对什么事都看得很开,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然而她还是高估了自己,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从容。
也许一直都是,所以才会每天戴着没什么用处的义肢,所以不喜欢被人看自己的左手,也反感被人问起,更加抗拒将残肢袒露在别人面前。
四年时间,她以为自己早就已经坦然接受自己与别人的不同,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她远远还没有那么坦然。
南风没有去食堂,而是去了湖边。
此时仲春四月,杨柳飘飘。夕阳西下,映在碧波之上,有清风拂过时,荡起锦瑟涟漪。
南风喜欢春天,在她看来,这是最美的季节。所以她不懂,古人总说的春愁从何而来。
现在她才知道,美景更能衬托人的失意。
十九岁的宋南风也有点失意啊!
她在长椅坐下,因为是饭点,周围没什么人。
发了会儿呆,南风忽然感觉到身后好像站了人,回头一看,便撞上了一张熟悉的脸。
她不知道周煜站了多久,但她知道自己此时的样子一定不太好看。
她没有哭,眼睛却已经发红。
她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这副鬼样子,所以在对上那双狭长漆黑的眼睛后,立刻转过了头。
周煜绕过长椅,在她旁边坐下。
他没有坐得很近,两人之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他从裤袋里拿出烟盒,正要抽出一根点上,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放了回去。
“是因为去香港交流的事?”他转头看了她一眼,轻描淡写问。
他前几天听裴云说起过这件事,今天路过人文学院教学楼时,正好无意中听到几个学生在讨论。
虽然没仔细听清楚,但也猜到了来龙去脉。
无非是因为宋南风的手有问题,被人顶了名额。
南风有点奇怪地看他:“你怎么知道?”
周煜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漫不经心道:“其实香港没什么意思,我以前去过一回,建筑很拥挤,到处都是人。”
南风愣了下,反应过来他应该是在安慰自己。
但显然他并不擅长安慰人。
也许是她和他都互相目睹过彼此的秘密,所以好像在他面前,反倒比起身边亲近的人更加能够坦然。
南风默了片刻,道:“去不去香港,我其实无所谓。只是忽然才意识到,不管我多么努力,跟别人还是不一样。”说着笑了笑,“这种感觉有点糟糕。”
明明是笑,但周煜却好像看到了她的眼泪。
他的心忽然隐隐发疼,目光不敢再停留在她脸上,只能低下头盯着自己鞋子上的图案,低声道:“在我看来,你跟别人是一样的。”
即使不一样,那也是她无与伦比的与众不同。
南风摇摇头站起来:“不!不一样。我以前觉得戴上假肢,看起来和别人差不多,就真的差不多了。”她右手抓住左手下臂,顿了片刻,才又继续道,“但这终究只是一截没有温度的假手,我不能用它来打字弹琴,也不能分担我右手的负荷,更不能用它在将来与我喜欢的人牵手拥抱。它最大的用处就是自欺欺人的伪装,为了这个伪装,我要每天小心翼翼地佩戴,还得忍受时间过长带来的各种不适,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任何现实。”
周煜看着她将袖子卷起,把那截义肢拆下。
“所以……我决定接受这个现实,接受我自己的残缺。”她说完这句,转身走到湖边,用力将手中那截假肢丢向湖水中。
周煜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一言不发站起来走到她身后。
清风将他半长不长的头发吹乱,遮住了那双漆绪。
“南风……”他轻声唤道。
这似乎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即使他曾经在心里叫过很多次。
原来这两个字从口中叫出来,竟有种缠绵的味道。
心口中好像还有点微微的疼。
南风转过身,浑身上下都是如释重负的轻松,她笑着对他道:“放心,我不是赌气,只是真的想明白了一些事。我接受自己与别人不一样这个事实,但是我相信自己不会比任何人差。”
这一回她是真的在笑,那种忽然豁然开朗的笑。
杨柳清风中的女孩,长发被轻轻吹起。
她当然不比任何人逊色,她比他见过的任何女孩都美好。
笑容明媚,无人能及。
周煜想起一首老歌。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他默默看着她,嘴角微微弯起,伸手将她被吹乱在额头的头发撩开:“现在科技昌明,智能设备会越来越高级,总有一天,仿生智能科技能够和人体完美契合,义肢不再是没有温度的假体,只能用作美观。你可以用它弹琴打字,也可以与喜欢的人牵手拥抱。医学还不能逾越时,科技一定可以来弥补。”
他拨弄她头发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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