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
从未见过父亲对一个女性这麽上心过,即使我的母亲,怀了我,父亲对於她的关系也仅限於将她关进了这个金丝笼。
对於她,我没有好感,我想,也许是为了我那可怜的母亲吧。她用全部生命期盼得到的关爱,被一个丑丑的小丫头,轻而易举的得到了。毕竟,那个女人生了我。
这样的一个丑丫头。原本根本入不了我的眼,只因为我最喜欢的动物便是萨摩,因此多注意了她两眼。
父亲对我说:“以後她就是你的妹妹,要好好照顾她,不可以让别人欺负他。”
小小的身子紧紧抓住我的衣角,好像抓住了我就能抓住整个世界对此,我,嗤之以鼻。软弱的丫头,所以说,女人真的很令人讨厌。
以後的日子平淡无奇,父亲依旧常年不在家,但是却很关心晴羽的生活状况,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要关心,有的时候我甚至恶意的猜想,这个小丫头不会父亲在外面的野种吧。
我和晴羽住在华丽的别墅中,由年迈的管家照顾,对於家的感觉我相当的陌生,因此经常夜不归宿,虽然她一遇到我就紧紧的粘着我,但是她遇到我的机会屈指可数,更多的我不在家时候,她都像是一个华丽的木偶,一个人呆在屋子的角落内,沈默不语,编织着自己的梦。
好吧,虽然我很嫌弃她,但是,做为一个男子汗,没必要跟这样的一个小丫头计较。10岁的我这麽想着。
渐渐的,我慢慢习惯一回到家,身边有这麽一个小人仰望着我,紧紧抓住我的衣角,一声不吭,把我当成她的全部信仰。我的家,因为她,变得不再那麽冰冷。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除了我依旧在外面惹事生非引发的一点小状况外,一切都很顺利。我上小学,上初中,在学校里,我呼风唤雨。而晴羽却一直没有上过学,她呆在自己的小屋子里,不知道在忙些什麽。
周围的同龄人,无论校内校外,都奉我为老大。对於这一声呼喊,我甘之如饴。虽然为此我将付出更多的伤痕,但是,我乐意至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继承於母亲的秀颜,和父亲的霸气,越来越凸显,我的身边围绕着越来越多的各色美女,她们或清纯,或妖娆。或静逸,或妩媚。或纯真可爱,或娇俏可人。她们围在我的身边,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睡上我的床。
女人之於我而言,只是宣泄yù_wàng的工具,我肆意玩弄她们的身体,,qún_jiāo,甚至是人兽,我都玩过,甚至还尝过男人的味道,那个时候的我放荡不羁,就像我的父亲一样,不为任何人停留。人人都知道,有那麽一个很会玩,也玩的起的墨少。
在鱼龙混杂的地方呆久了,我身上渐渐沾染了风尘之气,这样的味道,让那些女人像见了蜂蜜的蜜蜂,一群接着一群,朝我涌来。而晴羽,渐渐远离了我。这样放荡不羁的我,似乎让敏感的她觉得,不再适合依赖。
品尝了各式各样女人的我,对於家中的那个毫不起眼的晴羽,有些嫌弃,不知打扮,只会像一只等待主人回家的小狗的她,越来越让我感到厌烦。在她身上,我似乎看到了母亲的影子,这令我厌恶。
她的渐渐远离,正和我意。就这样挺好的,我默默的想,我的世界,不适合这样的一个女孩驻足。我是不会为了这样的一个丑小鸭,就去做童话中的白马王子。
我想,要不是後来发生的一件事情,晴羽在我的生命中,永远都只是一个曾经留下过痕迹的过客,而我,永远都是那个挥霍着青春的墨家大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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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墨泽--我的女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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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一番风顺的我,行事嚣张,得罪了不少人,但是,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深得人心的好领袖,兄弟有难我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墨老大护短的名头远近闻名。
就像很多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树大招风,我拒绝毒品进入我所管辖的地盘,引起了手下很多人的愤怒,没有任何意外,被我视为生死与共的兄弟,对我刀剑相向。
我告诉他们毒品的危害。
我告诉他们我们是混黑的,但不是十恶不赦的混蛋。
我告诉他们,即使我们惹是生非,但是我们不可以失去最後的良心,我们可以将别人打的缺胳膊断腿,但是不可以毁了别人的一生。
可是,结局,没有改变。
一群初中生混混被真正的混黑道的大汉们所提出的广阔前景所诱惑,在他们的帮助下,为了树立威信,让那些还追随我的人屈服。杀了我,是最好的捷径。我被下了死手。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我眼里的黑道是多麽的狭隘,我所以为的黑暗面是如此的善良。
在那三天两夜的逃亡中,我看尽了世态炎凉,我大彻大悟,往日的种种行为简直就是小孩过家家,可笑至极,我想,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让那些伤害我的人生不如死。
可是,我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吗。杀我的人,来自真正的黑暗世界,杀我,就想捏死一只蚂蚁那麽简单。
所幸,他们把我当做了一个轻而易举能够对付的蝼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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