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车之后,我们就到了维隆大厦停车场出口的附近。然后我们等着尚天赐的车开出来,跟着他一路开到郊外。车一出城,我就勒死了郑文宝——勒死他并没费事,找个地方找个由头停车,让他下来,然后给他个冷不防,他根本就没什么反抗的机会。这次我没有用□□,因为我这次想把事情栽到陶华的头上,把水进一步搅浑,也制造一个把矛头直接对准尚天赐的机会,而以陶华的体格弄死郑文宝根本不需要下药。再然后跟着尚天赐的车到了西楼镇附近,把郑文宝的尸体从车里推了出去,然后快速离开,在城外绕了个大圈子之后才回市里。
“其实我事先根本没想到尚天赐在那附近有块地,但我知道,他有时候喜欢晚上往城外跑,尤其是跟某些人谈事的时候,所以我就赌了一把。第二天现场调查的时候,听说那附近有一块尚天赐买的荒地,我简直是喜出望外,因为这样一来把尚天赐和郑文宝被杀的案子联系起来就变得很容易了。我早把尚天赐的车牌号背熟了,所以当那个车牌号的清单被放在我面前时,我马上就把那个车牌号给择了出来。
“去皇家a休闲宫调查郑文宝的时候,我又跟这帮人强调了一次我们要来调查,还给他们留出了整整一天时间,这帮人总算是跑来把那些东西搬走了。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想要那些账目和电脑,我要的是把郑文宝和尚天赐的死联系起来。随后我就把陶华带回局里安排审讯,但我心里特别有底,陶华肯定不会说出那天晚上他们到底在做什么,这样一来,杀死郑文宝这个罪名他们是扛定了。
“丁瑞喆回国是有点儿出乎我的意料的,我原以为丁瑞喆不敢回国,而丁启逊不会让儿子回国,他会动用关系阻挠调查,这样一来,案子进入死胡同,而丁瑞喆就要一直背着杀人嫌疑了,然而他却回来了。如果他被带回局里,接受讯问,那我之前设的局就有崩溃的可能,所以我只能冒险。
“我知道他是刚下飞机,手里不可能有任何可以作为凶器的东西,就算有,他也未必敢用,所以我打算给他带凶器过去。说实话我带枪去抓陶华就是让所有人做个心理准备,这样再带枪去抓丁瑞喆的时候,别人就都不会太惊讶了。而那天的时机赶得太好了,在回市局的路上就听说丁瑞喆落地进关了,这倒是省了我的事了。而那天丁启逊的出现也帮了大忙,他并不清楚,丁瑞喆的出走和他有很大关系,所以他出现在机场反倒让丁瑞喆的情绪变得非常不稳。我在现场火上浇油,把场面弄得很紧张,再挑动丁瑞喆的情绪,使他失控,在和他争执的时候,我让他摸到了我的手枪。他想都没想就把枪拔了出来,随后我就帮他扣了扳机。嗯,我忘了说了,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已经悄悄把枪的保险打开了。我知道这样很危险,但我也没想那么多。不管负伤还是被打死,我都无所谓了,而丁瑞喆却已经被钉死了。闹这么一场,任何人恐怕都不会觉得丁瑞喆是无辜的了。”
吕志平说到这儿,深深喘了口气:“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是别人,我不会理他的,但是来的是师父你,我觉得我还是自己说清楚比较好。”
“丁瑞喆和丁启逊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这么一挑唆就会失控?”赵复之面色冷峻地看着吕志平。
“发生了什么。”吕志平略带讥诮地扬了扬嘴角,“你应该看过陈大庆的卷宗吧?”
“看过。”
“那你应该知道陈大庆的背上有个文身吧?”
“是一条龙,怎么了?”
“丁启逊的背上也有同样的文身,这一点徐梦雨也清楚。”
“徐梦雨也清楚?”赵复之皱起了眉毛。
“陈大庆有个爱好,就是跟自己手下的小姐们上床,所以徐梦雨很清楚他背上有这样一个文身。而丁启逊也有个爱好,是跟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上床,当年陈大庆有一个任务就是给丁启逊物色这样的小姑娘。徐梦雨当初出走之后,不知怎么被陈大庆发现了,就被他送给了丁启逊。你们知道为什么徐梦雨十六岁的时候一定要回去办身份证,哪怕被自己的哥哥敲诈也要办吗?因为她需要身份证向丁启逊证明自己的年龄。丁启逊是徐梦雨的第一个男人,想必徐梦雨印象非常深刻,那个文身她也记得非常清楚。和丁启逊发生关系之后,徐梦雨依旧无处可去,她就被陈大庆留在了自己的歌厅里。再后来,丁瑞喆也去了那个歌厅。徐梦雨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就有意识地接近他,也是希望能重新和丁启逊搭上关系。但当丁启逊听说徐梦雨是陈大庆歌厅里的小姐,他立刻坚决地拒绝了儿子包养徐梦雨的要求,因为他知道自己干过什么事,不希望发生父子和同一个女人上床的丑剧。丁瑞喆显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内幕,再加上他也离不开徐梦雨了,所以在被拒绝之后,他还是背着父亲和徐梦雨搞在一起,甚至演了那么一出委托租房的闹剧。徐梦雨被杀那天晚上,她进了小区之后先去了丁瑞喆的别墅,告诉了丁瑞喆当年发生的事——虽然她没有证据,但丁瑞喆一定会相信她。随后她就回了自己的别墅,在那里被我杀掉。而丁瑞喆应该是痛苦了一晚上,到了早上才下定决心逃离这一切,但这些丁启逊都不知道,所以他后来才会想尽办法让丁瑞喆回国,这也是为什么丁瑞喆在机场一看到他情绪就失控的缘故。而我让丁瑞喆说明情况那几句话显然也让他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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