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心让这个儿子一辈子住在道观里,可是真把他接回家里了,他也不知道可以让他做什么。
他对这个儿子是即客气又小心。
董峻峰表面虽然沉默寡言,可是他的内心是火热的,他喜欢和人亲近,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是什么妖魔鬼怪。自如的控制烈火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个能力只有他才有,这个能力与众不同,且很吓人。
所以,他小心谨慎,轻易不让旁人见到他的这个独特能力。
此刻,他在暗夜中来到花园里,对那只正在梳理毛发的猞猁说:“我感应到有一个人在想念我,你说这是不是一件好事?”他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应,有点茫然无措,需要与他唯一的朋友聊聊。
那是只披着一身火红色皮毛的猞猁,身形如狼,眼睛里泛着地狱鬼火一般的青紫色光芒。
红猞猁斜卧在草丛里,很认真地舔着自己的脚垫,慢悠悠地回他:“那你还不快去救她。”
红猞猁的声音不是从喉咙里发出,而像是从浑身上下的每根毛发里传出。这个声音就只有董峻峰听得到,也只有董峻峰听得懂。
不是它会讲人话,而是董峻峰能把它的声音听成人话。
总而言之,它不是只普通的猞猁,他也不是个普通的人。
董峻峰一惊,问:“为什么这么说?救她什么?”
他是很了解这只红猞猁的,知道它不会平白无故的胡说八道。他们相识多年,自他五岁时,它从后院的小房子窗口钻进去与他说话,陪他玩耍。到后来随他进山,如今又随他回到董家大宅,它一直是他唯一可以说话的朋友。
而他这个朋友有些神通,也有点飘忽不定。
红猞猁眼中幽光一闪,说:“因为你喜欢她,所以她遭难时想到你,你才能够感应得到。”
董峻峰焦急起来:“她遭了什么难?她现在哪里?”
红猞猁并不关心地垂头继续舔自己的脚垫,很是无所谓地答:“不知道。”
董峻峰一把抓起红猞猁脖颈上的皮毛:“你快说啊?”
红猞猁冲他一呲牙,很不耐烦地回他:“你当我是神仙?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说完侧头不轻不重地咬他的手腕。
董峻峰一松手,它便一阵风似的窜进暗夜里,转眼消失不见。
这是怎么了?他有了喜欢的人,它不该为他高兴吗?
猞猁本是独居的动物,更不喜与人亲近,能与董峻峰这般已是奇怪。董峻峰对它的怪脾气早已习惯,从来不恼,知道它用不了多久就会再出现在他的身边。
他动作迅速地回房换装,在夜色中毫不迟疑地出了家门,没人敢拦他,也没人敢询问他。走到门房时,他只对守门的老家仆交代了一句,让他天亮后跟老爷说一声,就说是他有事出去一段时间。要去见个朋友。
葛云飞说话不算话,第二天就要洞房花烛夜。
他对自己的不讲信义还大言不惭,他是土匪的嘛!土匪跟县老爷讲什么信义。更何况又不是什么坏事,是他要娶媳妇的大好事。
这天清晨,葛云飞早起带着兄弟们晨练,伸胳膊踢腿间,他不经意地向远处一瞥,瞥到了一个长发飘飘的漂亮姑娘,姑娘正从河水边走上来。
那姑娘低垂着头,黑缎般的长发在晨光下泛着粼粼的光泽,身上穿着套传统的淡粉色及地长裙,像穿不贯似的双手提着裙子,走的身形袅袅婷婷。在这山间的绚丽景色中,她美轮美奂的像个落入凡间的仙子。
葛云飞盯着那身形,目不转睛地问一旁:“那姑娘是谁呀?
葛云凤望了一眼,很不屑地回:“不就是县长家的那个,你昨天可吓着人家了。”她转回头,扫视着场地上操练的人。过了会儿又说,“我昨夜让她和其他人分开住了,毕竟是县长的闺女,别出什么差子不好收拾。”其实她非常后悔昨日自己向赎人加价,事后想想真是很不明智。
葛云飞只听到前面一句,笑意就已经在脸上绽开。他又想起了梁玉妍昨日在他怀里拼命挣扎的样子。她的身子柔柔软软的。昨天她蓬头垢面,没想到竟这么美。
美!本来就觉得美,现在看着更美!
早饭后,葛云飞便让人张罗起了红烛、红灯罩。说择日不如撞日,今日就是吉日。喜服也不用量体裁衣那么麻烦,直接命人下山去成衣铺里选了两套尺寸差不多的就行。
葛云凤觉得这么做太草率,况且梁家未必就不来赎人,但她在人前向来是给足弟弟的面子,甚至多次叫葛云飞不要在旁人面前叫她姐,叫她二当家才合适。可葛云飞记不住,仍旧一口一个姐的叫着。
昨天在外人面前她不好驳弟弟的面子。
于是,今天她来到了葛云飞的房间。
葛云飞此刻正在试穿着自己的新郎装,大红的缎子面,红通通的长衫,称得他很精神。
“姐。”他笑得像个大男孩,从镜子前转过身,露着一口白牙,说:“你看这衣服我穿着大小正好。简直就像给小爷我订做的一样。”
葛云凤走过去仔细的端详他,很欣赏地扯扯他衣服的肩头,赞道:“真精神!我弟最英武了,娶县长的闺女都委屈了。真该娶个公主才是。”
葛云飞听得更高兴了。
可她话锋一转,直问道:“你真的相中那丫头了吗?娶媳妇光要好看没有用,你又不可能真去县老爷家做姑爷,刘妈说几个姑娘里,数她最笨手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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