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白飒塞她一手银票的,但好在白家的实际掌权人心思玲珑,送给沈如玉的是一把精铁长剑,送给温明的是一支碧玉长笛,送给明曦的是一只羊脂玉簪,送给王子君的则是一柄银丝拂尘。
沈如玉觉得,他为了孔清阳能够花这么多心思,真是不错啊。
只送孔清阳却兴奋的只顾和王子君交谈,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即将与白飒分别应有的离别伤感。
嗯……为他点蜡。
而比起水路,陆路沈如玉就好受多了,只是虽然不会晕船和犯恶心,驿站安排的官轿还是没有沈家和崔家的家轿来的舒服,成天闷在轿子里也十分难受,沈如玉坐了没多久,就干脆带着帷帽遮挡阳光风尘,骑在马上。
骑累了就回轿子里,呆闷了就出来骑马,劳逸结合,乐此不疲。
每次当她骑在马上的时候,明曦就会从轿子里探出头来,看起来颇为羡慕和向往,沈如玉反正也闲得无聊,便教他骑马。
明曦现在身形尚小,战战兢兢的拉着缰绳的时候,沈如玉就帮他拉着马的缰绳,牵着他往前走。
有时候沈如玉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后世旅游景点里骑一次马收十块钱的小贩一样,然后一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是沈如玉不是很喜欢自己和明曦玩闹时,仆人们还要顾忌他们的速度,不可逾越的跟在他们身后,简直心累。她便让他们不要管她,就让她跟明曦一起在后面慢慢往前走就好了,反眼前就这么一条路,总不可能会走散。
但沈如玉万万没想到,虽然没有走散……但是……她居然被抢走了!
尽管恒山郡作为距离京师最近的地方,治安良好,但恒山郡下那么多州县,越靠近巨鹿郡,就离京师越远。谁也没想到在官道附近,居然盘踞着一伙山贼。
似乎是因为和前方大部队离的有些远,而被潜伏在山上的山贼当做了落单的……旅人?
不过单独在一起的少女和少年,没准被误认为是妻夫也是情有可原——
总之一群穿着破烂,容色脏乱的女人们从草丛里突然跳了出来,将沈如玉和明曦团团围住。
作者有话要说:呼!今天123言情终于修好能够登上来了!!qwq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
☆、第二十六章
“要钱还是要命?!”
七八个神色剽悍的女人,手中握着或长或短的武器,语气凶恶的朝他们喷道。
她们大多又瘦又矮,衣衫破旧,偶尔几个却戴着和衣物毫不相配的贵气饰物,显然是抢来的赃物,有珍珠发簪,白玉腰佩,只是这样精致风雅的物品并没有提高她们的档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更加可笑。
明曦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面,顿时有些吓住了,他紧张的拽住了站在他身前的沈如玉的肩膀,有些惊慌的低声叫了她一声:“阿姐……”
他从小都活在沈家宅院里,所见到的无不是恭敬有礼的人,即使成了明曦,他遇见的最刁钻的人也不过是长春观里骗吃骗喝的浪荡女子,何曾见过这么暴力恶意的场面?
沈如玉也没有见过,然后当察觉到明曦比她更害怕的时候,她反而能够显得很是冷静和可靠的回头望了他一眼,朝他安抚的笑了笑,然后再转过头去,望向了这群山匪中为首的那个女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身材有些发胖,显得臃肿庞大,看起来却极具威慑力。她的皮肤粗糙黧黑,一看就经常风吹雨淋。
比起其他土匪那有些破旧的衣物,她穿金戴银,身上的绫罗绸缎看起来似乎因为穿不下,便将好几件衣服拼在了一起,然后胡乱的裹在了身上,那颜色图案的碰撞和拼凑,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而更引人注意的,还是她粗壮的手中所拽着黑色的鞭子,那长鞭被她握在手中,犹如一条毒蛇森冷的攀附在她的手上,阴毒的注视着他们。
看起来,不好对付啊……
“当然是要命。”沈如玉试图让语气显得十分镇静,她谈判道:“你们要多少钱?”
“阿姐!”明曦顿时低低的叫了出来。
他似乎觉得这样的服软很是窝囊,而有些失望和不可置信。
……沈如玉知道这年纪的孩子最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场景了,比如说,明曦大概觉得此时她应该拔出长剑然后把这些人都揍趴下,才是正常的发展。
但俗话说的好,一般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如果对方只是要钱,那又何必硬拼呢?给了之后,保全自己的安全,然后去报官不是更好么?
不过看这群土匪的模样,似乎已经盘踞在这条官道上时日已久了——但地方官府若是这次还不管,她黜陟使的职责也不是放着好看的。
……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他们能活着从这里脱身,然后到达巨鹿郡。
可是沈如玉对于自己身上所带着的金钱,能不能让她们满意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底气。
——这次出门的盘缠差不多都由王子君保管着,在恒山郡他们各自也只是拿了一部分用作零花。
而且在恒山郡大采购之后,沈如玉的钱袋里……大概就剩了十几枚铜板。
这十几枚铜板和他们身上穿着的精致衣物所透露出的肥羊气息,显然是极不相配的,他们的钱袋都要比里面装着的钱更值钱——没准对方因此恼羞成怒,就直接上来就把他们捅死然后抛尸荒野了。
不过,沈如玉却更愿意朝着乐观的方向祈祷——她们应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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