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大学,所以回家与她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每每听见大提琴的声音,她就会颠颠儿地去敲他家的门。
“林北樾,你回来了啊,好久不见哦。”
他为她开门,没有一次超过十秒。
叶青轻叹一声,闭眼入睡。
……
天已经彻底黑了,小镇经济相对较好,可也不像大城市那样繁荣喧嚣。一入夜,古老的城郭,如夜幕下的处子,很安静。
杨一涵让人关了水吧的门,稍微查看了一番,熄了灯,往后楼上走。
她对自己经营的这家水吧,很是满意。生意好,有情调,这是她理想的生活。而且,这几年于浩谦偶尔才来一次,她乐得轻松自在。
只要于浩谦不和她离婚,她就不会去闹。
水吧地面的木质地板,是她精心挑选才铺上的,高跟鞋踩上去,发出声响,她走得更加摇曳轻快。
上了二楼,四周彻底安静下来,脚下窜出一只软而毛绒绒的东西,“喵”着,绕着她的腿打转。
“mī_mī,”她俯身抱起一只橘猫,一边为它顺毛,一边往楼上走。
刚走到门口,突然感觉有人从身后快速靠近,杨一涵来不及躲闪,被人狠狠一推,跌倒在楼梯上。
怀里的猫惊叫一声,飞快地跑了。
杨一涵爬起来,看见黑暗中一个高大的身影,下意识地缩到角落里,一声不吭。
接着,一阵凌风扫下来,铁鞭一样,重重落在她身上。一鞭又一鞭,打得她浑身火辣辣的疼,刚买的浅色雪纺衬衫,渗出一道道血痕。
她没法反抗,抱着头蹙缩着。
“叫啊!”男人的鞭子打得更用力,“叫出声来,让我听见!”
杨一涵死死地咬着唇,目光冰冷又怨恨。
很快,男人停下来,却是快速地解下了皮带。他压下来,粗暴地撕裂了杨一涵的衣服,雪白凝滞一样的肌肤,白花花的,像软玉。男人在上面留下一齿痕,掐痕,很尽兴。
“老子这么久没回来,你过得很快活是不是?”男人在她耳边粗吼,“可惜啊,你再怎么在乎他,他也没办法满足你!”他贪婪地揉捏着她的胸、臀,哑着嗓子,问:“他不能满足你,你是怎么做的?像这样吗?”
他猛烈地贯穿了她,杨一涵终于低吟出声。
“妈的,臭娘们!都是一群低贱不要脸的贱货!”男人一边骂,一边动作,越骂越来劲,动作也越来越粗鲁。
他把杨一涵拖到卧室,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皮质项圈,扔到她脚边,说:“戴上。”
杨一涵颤着手,把项圈戴在脖子上。男人拉住项圈狠狠一勒,杨一涵顿时窒息。
他又一次贯穿了她,让她痛不欲生。
……
叶青起了个大早,最先到达警局。前脚刚到,后脚林北樾就来了。
他把检测报告递给她,“这是报告——”顿了顿,又说:“毛发的线粒体dna,还在比对中。”
叶青回办公室,打开抽屉,拿出几袋零食,还有一盒酸奶,开吃。
林北樾在一旁看着,蹙了蹙眉。
叶青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存粮,尤其喜欢存自己爱吃的零食。她就像一只小仓鼠,如果抽屉里没有吃的了,就会变得恐慌又不安。
“你要吃吗?”叶青拿出一袋鱿鱼干,问。
林北樾还没应答,鱿鱼干就放在了他面前。他撕开包装袋,陪她一起吃。
半个小时后,警局的人准备妥当,叶青开了个短会,做了部署分工后,一行人出发,赶往小镇。
……
宋荞背着背包,进入杨一涵的水吧。
杨一涵正坐在大厅的柜台前,有人进来也没察觉。她戴着墨镜,大热的天穿着丝质长袖衬衫,脖子上系着轻软地纱巾,不露一点肌肤。
宋荞拿了自己的水杯,放在柜台上,对杨一涵说:“老板,能帮我加点儿果汁吗,要冰镇蓝莓味的。我用自己的水杯,谢谢。”
柜台后就有果汁机,杨一涵拿了玻璃杯,为她接了一蓝莓味的果汁,说:“二十五。”
宋荞小心翼翼地拖着杯底,接过杯子。
找了个卡座坐下,她将玻璃杯对着光看了看,玻璃杯面上印上了五个清晰、完整度很高的指纹。她小心翼翼地,用胶布提取指纹。
她坐到了中午。
杨一涵依旧坐在柜台前,似乎犯了困,正趴在台上养神。宋荞悄无声息地走过去,撩起杨一涵的一缕头发,一剪刀剪下来。
杨一涵突然醒了。
宋荞及时把手收回,借柜台挡着。
杨一涵戒备惊疑地看着她,即使有墨镜挡着,也能感觉到,她眼神冰冷。
“老板,我餐点,不知道你们店里有哪些菜色。”
杨一涵把柜台前的一张菜谱递给她,慢慢地起身,离开。
宋荞眼尖,发现杨一涵被墨镜遮住的眼眶和眼角,有明显的紫红淤青。
等到饭菜打包好送到宋荞手里后,宋荞才回房,等不及吃饭,拿出手机给叶青发短信——
“一切有条不紊,等待晚上行动。”
叶青很快回了:“ok!”
……
小镇东仁私人医院,规模齐全,口碑不错。当地的人有个大病小痛,都会首选这家医院。
叶青把车停在医院对面,降下一点点车窗,往医院里看。
门诊处有不少人,但有条不紊。
闫小崧坐在后座上,“这样进去会不会太贸然了?”
叶青眯了眯眼,“装病进去,总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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