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赶在刘魔头点名的最后一秒,坐进了教室。
进门时,戴着厚厚啤酒瓶底的刘魔头斜睨了两个急匆匆赶到教室,在最后一排坐在的彩馨和夏末一眼,吓得赶紧拿出本书,遮挡脸。
“苏夏末,如果今天刘魔头算我迟到!我就跟你没完!”彩馨压低声音,恶狠狠地盯着夏末,都怪她看言慕白去了。
整个英汉互译课上,夏末都在心不在焉地听着,眼睛盯着黑板,心里却思考着怎么在即将到来的周六为言慕白加油助威。
“铃铃…”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下课了。大学的课程就是这样的,一天可以排课拍得满满的,而也有一天只有两节课的时候,比如这天。特别是大一的时候,课不是很多,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彩馨忙着去校门外的一家咖啡店打工,夏末独自一人收拾着课本往寝室补眠去了。
大学女生寝室永远是表白最多的场所。苏夏末寝室楼下的草地,隔三差五就有或内敛或俊帅的男生,抱着玫瑰向女生表白,有的会安静的守在门口等着女朋友下来,有的会拿着喇嘛呼喊着楼里女生的名字,然后就会看到有女孩满脸羞红的女生楼里出来,娇嗔着好丢脸,然后投入男生怀抱,出现一个个皆大欢喜、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局面。
也有男生碰了一鼻子的灰,被女主角傲娇地说,你是一个好人,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很感动,可是爱情真的没有办法勉强,谢谢你之类的话,然后女生决然离去,男生一脸受伤的站在原地,心碎一地。
今天的天气出奇的好,上午十点半,久违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地。女生楼下的草地上,几个学生真躺在草地上边晒太阳,边看书。苏夏末也找了个地里拿出早餐奶和面包,迎着暖阳,听着耳机里的音乐,开始了上午茶时间。
“喂!你是苏夏末吧~!真的是你!~没想能在这里看到你,真的是太高兴了!”正当苏夏末在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时,一个清脆外加惊喜的男生在身上响起,苏夏末狼狈地吞下口里的面包,喝了口牛奶,才看到眼前站着一个身着黑色羽绒服的高个男孩,浓眉大眼,一脸灿烂的朝她笑。
苏夏末瞬间盯着男孩的脸,绞尽脑汁的想着,这脸真的很熟悉,但要一时之间想起来,还真不容易。
“好你个苏夏末,你竟然忘记我了~太没良心了!初一的时候你们全家从a市转学到了c市,当时我就是你的同桌。”高个男孩指着苏夏末,一脸很受伤的样子。
“噢~~!!!我知道你是谁了!哈哈哈~~爱哭鬼!焦阳!”看到男孩扭曲的两条眉毛,当年的画面冲进了苏夏末的脑海,焦阳是苏夏末初一的同桌,当时的他经常受到班上一个小霸王的欺负,每次都哭鼻子,苏夏末暗地里给他起了“爱哭鬼”的绰号,后来,当时只有12岁的苏夏末爱打抱不平的基因爆发,一次在看到小霸王欺负焦阳后,忍不住出手相助,从此小霸王再也不敢欺负焦阳了,而苏夏末被自己的女汉子基因彻底惊呆,从此以后,焦阳也成为苏夏末的忠实追随者。而夏末则在初二下学期后,因为父母忙于公司发展,将她又送回a市爷爷奶奶家读高中。
“苏夏末~!你真的是讨打!当年的不告而别,现在又来揭我的黑历史!”上午的温暖的阳光下,两个久别重逢的老友开始了一场阔别了5年之久的交谈。原来,焦阳一直在c市就读,从小就成绩优异的他,在高中更加是出类拔萃,没有参加高考,被保送送进m大,成为了金融学院的大一的一名学生。
“你是金融学院的啊?那你肯定认识言慕白啦?!”听到金融学院这几个字,苏夏末瞬间就想到言慕白,忙着打听着小道消息。
“认识啊,他是大我们两届的学长,才大三就开始和人组建了一家科技公司。系里的老师经常在我们新生的面前表扬他。”说到言慕白,焦阳也是一脸的崇拜,整个金融学院的传奇呢,在学弟眼中是神一般的存在,“我也要努力成为言学长一样的人”。
“对了,言慕白很厉害,虽然家里有钱,但他完全不像其他的富二代,完全不靠靠家里,学费什么都是自己赚,有人还说他凭着自己赚的钱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
夏末暗叹,不愧是我喜欢的人,连男生都视他为偶像。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回忆,永远不会忘~~~
开始回忆从前了,只有几章~~
☆、第三十六章
“夏末,这个周末回来吧!你爸爸出差回来了,给你带了礼物,说想见见宝贝女儿呢…”接到老妈的电话时,苏夏末正和彩馨在学校附近的地摊上逛。m大处于大学城的中心地段,这几年随着“地摊文化”的兴起,不少学生也加入摆摊大军的队伍,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候,白天的主干道两边,摆满了学生从网上或是批发市场里挑来的东西,衣服、鞋子、饰品、零食,各种东西应有尽有。和很多大学生一样,夏末也喜欢晚上逛逛地摊,淘几件喜欢的东西,与摊主讨价还价的过程绝对有一股莫大的成就感。
“妈,我这个周末学校有事。”上次见到父亲时,还是苏东升开车专程送夏末到学校报名,从夏末记事起,唯一的感觉就是爸爸公司的业务繁忙,经常夏末睡着了他才回来,有时候,早上夏末去上学了,爸爸就已经出门了。
父亲总是有开不完的会,打电话给他,十次有八次在开会。可千万别以为苏夏末和爸爸关系不好,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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