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是一双灵动而明亮的眼,她小心翼翼道:“罢了,以后这里讨活,可要小心那些人,你我惹不起的,这长门宫死了多少人,连她们都数不清了。皇帝不会过问,这里的人生与死还不如外面的猪狗。我看余妃娘娘和姜姑姑看你不顺,你要多加小心。
对了,后院有一种草,发热时候吃了可退热,这是姜姑姑托了好多人弄到的种子,专门为这她主子备的,你也知道,我们这里不会有太医过来瞧病的,你若可以去摘一点,千万别多,会被发现的。”
“沉香,这里是不是一直有这种事情发生?”我对所谓的“余妃”的霸道十分好奇,若说是飞扬跋扈,也不至于到了如此程度。
沉香顿了顿:“之前也有人被这么罚过,被丢在草地了过上一两日,就都死了。这余妃不是一般人,长门宫外面有人的,有些打入冷宫的妃嫔明面上杀不得,娘娘们就暗地里借着他人的手除掉了。
皇上自是不会关心一个女囚的生死,也不会调查,她们死了反倒清静。而那些娘娘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还做了心慈面软的好人,一举两得。”
我笑了笑,动手拨了拨火堆的柴火,瞥一眼身侧的人,轻声问她:“得过且过,不是每个人都如我们一样,若是当初没有那么懂得保护自己,如今的下场也是理所当然。”
沉香的表情颓然,火光的映照下有些沧桑:“也不是每个人都像妹妹这般看得开的,人毕竟是人,不是神仙。”
“人总是这样的,要了一点还想要更多,濒临死亡就会想要如何绝境逢生,而有些道理,一定要等到死过一次才会懂得。就像我们入了这长门宫,不到国破城落,我们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从这里出去,能活着,已经是上天给我们最后的恩赐了。今天是她躺在这,说不准哪天会是我们。”
沉香伸手拉住我,表情严肃:“妹妹,听我的话,远离余妃,她不好对付,你不要惹是非。”
我微微垂眼:“疯妇不会惹出是非的,你可放心。”
女子昏睡了一夜,我趁着夜晚时候到后院,挑种着草药最边远地方摘了几片叶子,力争不会被看出纰漏。人该积德不是吗?我不信神佛,可在如此求天不灵求地不应的情况下,我能稍有依托的,也只有远在天边的神佛罢了,闲来无聊,寄托一番也不错。
一连三日,女子被丢弃在蒿草从里,等待自生自灭,我按时在余妃娘娘入寝前,烧好热水预备她的洗脚水,恭敬的送进去,然后俯身在地给她洗脚。
那双脚发皱而粗糙,脚跟的老茧生出一层一层,有些已经断裂,摸起来十分磨手。她优雅的伸出脚探入破旧的木盆里,有着所有嫔妃娘娘该有的仪态。
“昀妃吗?你名字是什么?”
“萧重沄。”
“就是那个跟随叛将赵敬的萧家?赵敬是你舅舅?”
我不抬头,仍旧轻柔的给她洗脚:“您说的正是。”
余妃一顿,猛地伸出粗糙的手,狠狠挑起我下巴,逼我直视她。
“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
“因为您是德妃娘娘的人。”我利落的帮她擦好脚,抬头朝她微微一笑:“余妃娘娘,您还有什么吩咐?”余妃的脸色一瞬间梗了梗,似乎想说话,可想了想还是作罢。
“看来你不疯,相反,你清楚的很。”她眉梢一撩,侧眼瞟了我一眼。
“我只是不想做第二个她,所以懂得拿捏分寸。”
余妃闻言笑的花枝乱颤,指着我的眼睛,嘲讽之意犹盛:“这双勾魂的眼真让人看了不舒服,我不管你是真的疯,还是真的聪明,德妃娘娘说你是个疯子,你就是疯子,给你一身黑衣,你就得做只晦气的乌鸦,不让你束发,你就不得束。
放心,娘娘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我自然也不会。赵敬死了,珍妃也死了,谁让你活下来了,若让我说,与其生不如死,不如死了才干净。”
余妃言毕,将叫伸进破鞋里,走了几步,回头看我:“能在这里让盛宠一时的昀妃帮我洗脚,感觉的确不错,看来,那丫头死得值得。”说完扬长而去。
我撩了撩水盆里的水,脏吗?嫌弃吗?我嘴角上扬,将擦脚布丢进水里,不过是一盆洗脚水而已,没什么不得了的。给余妃洗脚又如何,受人辱骂又如何,比不得一条人命的重要,我要活着,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或是为了我自己,或是为了那个遥遥无期的“等”字,我要活在这个世上,便是死,也绝不会是他们李家王朝的任何一人将我杀死。
当初德妃干涉李哲赐死我,为的不就是有朝一日可以折磨我死去活来,生死难求吗?的确,对于痛恨的人,能做到报复的最极端,莫过于让她遭受日以继夜的绝望,像是缓慢扼住敌人脖子,让她慢慢的断气,在死前将苦涩和恐惧一一尝尽,那会是最畅然惬意的胜利,到终老的一日也会含笑。
德妃最恨的是我,可最需要铲除的却是赵家,我是私仇,赵家是家恨,能一举铲除最好,她确实胜利了。可她对我的仇恨,确实证明她当初曾输的何其惨烈,原来她也是有情有爱的,可惜,毁了我,她未必就能得到所有她想要的。
人真的很奇怪,软弱的时候哪怕是被那个扯着自己神经和心绪之人瞥上一眼都会痛不欲生,似乎喘一口气,眨一下眼,仿佛转眼间就能挫骨扬灰,灰飞烟灭了。而坚韧的时候,便是将从前那些恩爱缠绵在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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