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学校旁的水池拍青蛙。
是除夕夜盖过那句“我喜欢你”的烟花。
是春日枝头抽出的嫩芽。
是艺术节上拍摄的照片。
还有莴苣公主和王子流传百年的永恒之吻。
丢失的手机。忘记的号码。
一同走过的街边。间隔了三千天的时间。
这么多年,也只想再牵起你的手。
这么多年,只差了一句“我爱你”的告白。
他们之间那么短却保存那么久的记忆,一字一句,在田腾飞笔下化身音符,化身歌词,变成了他心中最美好的旋律。
写下了最后一个音符,田腾飞便憋不住内心的雀跃。
他心之所向,只有唯一的归宿。
此时此刻,这首歌他只想唱给一个人听。
他重新打开手机,里面蹦出很多短信,都来自林宇轩。林宇轩对他道早晚安,告诉他“我相信你”,还对他许诺“我等你”。
看了眼时间,原来距离上一次二人见面已经过去几天。不过没关系,田腾飞这一回无比清楚,自己再不会把林宇轩丢掉了。
抄起吉他和车钥匙,名字带飞的小歌王长了翅膀,御风而下,钻进车,打着火,飞驰而去。
他走得太急,甚至忘记了可能有人跟着他,也没注意到开出停车场时身后尾随的车。
这段路田腾飞走得不算多,但一次就够,足以深深刻印在心中。上高架桥行几公里,而后下桥右拐,再转两个圈,左手方向一直向前,林宇轩的家就在那里。
他一个人独自在外太久,现在在万家灯火的某一间里,有人等待他归来。
他终于可以打心底承认回家这个词。
有林宇轩的地方,他就当家了。
林宇轩明天就要上去北极的飞机,又有很长一段时间,田腾飞感觉不到熟悉的温度,没办法亲口唱动听的歌。
他必须赶在今天。
田腾飞没告诉林宇轩自己的计划,他推开林家大门,看到林宇轩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电视上是田腾飞参加《同窗会》的录像。大宝安静地蹲在一旁,他偶尔看到高兴的部分,乐得前仰后合,还要给大宝丢块狗粮。
田腾飞毫不留情地关掉了电视。
“喂!……你怎么来……”田腾飞揪起林宇轩,狠狠地啃了他两口,然后把他甩在沙发上,徒留他一脸茫然。
“我刚写了首歌,打算当这次演唱会的主题曲。”
林宇轩继续茫然地点头。
“所以你要不要听?”
“这不是废话吗?”林宇轩掏出钱包,拽出一张卡,气宇轩昂地甩在田腾飞面前——田腾飞歌迷后援会一号歌迷。
田腾飞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田腾飞心急火燎,一心向着林宇轩,琴都没放进盒子里。他小心翼翼检查一番,调了调音,确定没问题,才又抬头看了田腾飞一眼。
对方迫不及待的神情,一眼明了。
田腾飞摆正姿势,拿出乐谱。林宇轩凑上去看了看,上面写着“你2.0”。
“搞个有创意的名字啊!”
田腾飞没反驳,冲他笑了笑,张开口,掀起第一个音符。
这首歌开头是反复的和弦,歌词也简单,像是蓝天白云下的塑胶跑道,有汗水,也有擦身而过时勾起片刻又放开的手。曲调在中段开始上扬,变得开阔,也高了几度。那是他们的现在,有波折,但前方是更美好的未来。
林宇轩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在篮球场上,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干净简单,在骤然热起来的春日,像一道和煦的风,吹开了头顶枯枝上的花苞。
他寻声而去,发现他的矮冬瓜缩在看台的角落里。
田腾飞那样专心,根本没注意到接近的脚步。看来他早就习惯这样唱歌,毫无顾忌,也没期望被谁听到似的。林宇轩本来还想捉弄田腾飞一番,可是田腾飞的声音太好听,他唱歌的姿态也太迷人,林宇轩不忍打断。
他蹲在一旁静悄悄地,直到最后一个音符,也没能从田腾飞的世界中走出。
看啊,这个是我喜欢的人,是我甘愿攒钱养的媳妇!林宇轩好想拽起田腾飞的手,告诉全世界这个喜讯。可是他怕给对方造成哪怕一点点困扰,缩回了伸出去的手。
他两只手的指尖来回碰,像鼓掌的姿势,但声音特别轻微。
可那是深海酝酿出的第一个生命呼吸的起泡,是初夏第一朵露角的荷花。
再不想注意,也不会注意不到。
田腾飞抬起眼,直视林宇轩。像是命运的交叉点,无论走出多远,都不会忘记归途的路。
“你是我的正圆/你是我的永远/你在我的宇宙/留下一串光点……”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的落幕,林宇轩眼前蒙上了一层雾。他知道自己眼里大概流汗了,感觉有点丢人,所以他选择飞扑上去,扑扑倒毫无防备的田腾飞。他把吉他放到一边,确认自己的莽撞没造成任何损失,便捧住田腾飞的脸狂吻起来。他们练习的机会不太多,这个吻实在生涩。他知道自己太用力,咬到了田腾飞的肉,可田腾飞亲回来的力道丝毫不减。他们疯狂地撕咬着,吮吸对方,仿佛世界上最后一升氧气就在对方嘴里,即使末日来临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叮咚。”门铃响了。
林宇轩爆出一句不太高雅的咒骂。而且他音域不算太广,所以荣幸地,破音了。
“这么晚了,谁啊?”
“我应该没有安排,也没叫外卖。”林宇轩拖拖拉拉走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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