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手,更加不堪入目。虽然手指修长,形状不失优雅,但皮肤粗糙黯淡,上面满是干裂的鲜红伤口,指缝中全是黑灰的污垢。
他至少有半年没洗过澡了,略长的黑发被灰尘和油渍粘在头皮上,脸上和脖颈糊了层灰蒙蒙的油泥,全身都散发着难闻的酸臭味。
一下、两下、三下……打到第十五下,萧沧澜才勉勉强强将手中的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后,他的表情变得稍稍舒展了些。
“喂,哑巴。”旁边过来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
看到这老头子,萧沧澜肮脏的脸上立即堆满了谀媚讨好的笑容,一个劲儿对他点头哈腰。
老头子精精神神地拍了拍萧沧澜的肩膀,“你又有钱赚了。我们安乐宫送了一具车祸的尸体来,啧啧,那个烂得……你去吧。”
听了这番话,萧沧澜拼命对老头子鞠躬以示感谢,手忙脚乱地掏出怀中的烟,并殷勤地一个劲用手中的劣质打火机打火。
从前优雅俊美的贵公子,此时已经沦落成卑贱的人前走卒。
“唉,你这烟……算了。李叔我也不图你什么,就是看你可怜,帮你找个活计。”老头子摆摆手,上下打量了一番萧沧澜,“还有,去干活计前洗个澡,换身衣裳,看你脏成这样……不是李叔我嫌你,安乐宫的人好几次都不想让你进门。”
叫李叔的老头子絮叨了一番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从始至终,萧沧澜都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地听着。
李叔所说的安乐宫,其实就是火葬场。如今,萧沧澜算是半个安乐宫的人,主要是负责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比如这次的缝合尸体。
其实,做这种事情的收入很高。但由于萧沧澜属于编外人员,所得的报酬就很有限,一次大概五十元左右。不过,对于如今的他来说,有这种事情做已经算是心满意足。
李叔离开后,萧沧澜回到了自己的家。
所谓的“家”,不过是位于拆迁区一个低矮的棚子。雨天漏雨,刮风漏风。里面,只有床破旧的被褥、一块肥皂、一套换洗衣服、一个煤炉子和一个大旧锅。这些,就是萧沧澜全部的家当。
这些家当,除了肥皂外,都是萧沧澜从垃圾堆千挑万选翻出来的。
被褥散发着酸臭的味道,锅里还残留着两天前的饭渍锅巴,都有些馊了。但是萧沧澜却捧起锅,三两下就将锅里的饭吃得精光。
他一直养尊处优,根本没有做过家事。再加上,他做家事的天赋实在是不怎么样,生活自然就被自己打理得一团糟。
被褥从没拆洗过,反正身上的味道也够重,盖的被子也就闻不出来了。那唯一的旧锅也从没涮过,反正他只要每次把里面的饭吃干净,下次就可以再煮新的东西了。
过着这样的生活,再加上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他已经预料到自己的寿命不会长久。
至于李叔所说的洗澡……现在对萧沧澜而言真是个问题。去澡堂的话,一下子就要用掉五块钱。再说自己一身的伤疤,也不好让别人看见。
最终,还是被他想到了办法。他找到了一个空汽油桶,洗涮干净,用大旧锅烧好开水,兑上凉水,倒进汽油桶就可以洗了。
还好那锅够大,洗上两桶水是一点问题也没有。
仔仔细细用那块唯一的肥皂将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一遍,再翻出半年前洗过的、唯一的换洗衣服穿上,萧沧澜这才出了门,朝安乐宫的方向走去。
这是他两年前离开吴家时所穿的衣服,质料裁剪都属上乘。之所以留着这套衣服,是因为舍不得丢。而之所以不穿,是因为以他如今落魄的模样和身份,穿起来总觉得太奇怪。
没想到的是,居然会在这种时候再度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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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宫位于这座城市的南山。整个建筑从外观看上去非常简洁舒适,甚至有几分雄伟,周围环绕着碧树绿草。
迈进建筑内部,萧沧澜第一眼就看到了旁边站着的李叔,朝着他走过去。
“你是哑巴吗?”李叔有些疑惑地打量着眼前这个人。
萧沧澜满脸堆起谀媚的笑,对着李叔点头哈腰,掏出口袋里刚买的烟递给他。
“哈哈……想不到。”李叔这才确认。他接过烟,夹在耳后,有些尴尬地笑笑,“你洗干净了,还是挺有点人样的嘛。”
其实,此时萧沧澜的模样,与两年前相比,岂止憔悴落魄百倍。只是,比起之前脏兮兮的样子,倒是强得多了。
“看看,这就对了。洗个澡,人也精神起来了不是?”李叔往前带路,萧沧澜跟在他身后,“多做点活计,攒点儿钱……将来,就是接个婆娘也不会太困难。北路口那擦鞋的春桃挺不错,人勤快,李叔我有时间给你说说去。”
想起春桃那五大三粗、嘴歪眼斜的样子,萧沧澜心里不由得苦笑了一下。但是,以现在的他而言,又有什么资格挑剔别人?当下,他对李叔啊啊连声,表示感谢。
李叔一路跟萧沧澜边走边聊,两人很快到了停尸房。
这里的两面墙都是铁柜子,柜子上镶满了一格格抽屉状的冷藏柜。每一个抽屉上都贴着纸条,纸条上写着人的名字。
“啊,就是这具了。”李叔来到一个抽屉前,将它抽了出来。
尸体身上盖着透明的塑料布,身上的血渍已经被清洗干净,肢断筋折,全身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死去的身体苍白而略带浮肿,白花花地翻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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