嬷嬷追了上去:“修鹤!”
“白煜!”他追不上,大哭起来。
然而白煜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
那之后的几天,沈修鹤都忘记自己是怎么过的了。他一会儿想着从前白煜对自己怎样好,一会儿惶恐没有白煜以后怎么办,一会儿又想起白煜走时云淡风轻的样子,难过得眼泪湿了又干。他浑浑噩噩地离开了圣心孤儿院,在周围游荡着不敢回去,第五天的时候,突然就看到白煜站在街对面,依旧穿着走时那一身,手里提着个塑料袋,脸上有些瘀伤。
沈修鹤哭得脑子都傻了,就愣在那里,呆呆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跑,也不知道靠近。
因为他知道这个人会对他好,也知道这个人会离开,就搞不明白自己到底应不应该靠近他,享有一时的温暖。
绿灯亮了,白煜过街,走到他面前。
“这几天都没有回去吗?”
沈修鹤听到他的声音,觉得很委屈。
白煜撑开塑料袋,向他展示里面的零食:“吃一点吧。”
“你怎么回来了?”沈修鹤抹了抹眼睛,不肯拿他的零食。
白煜牵起他的手塞进口袋里,转身就走。
“我不要跟你走!”沈修鹤犯倔道。
“你还想怎么样呢?”白煜平静道,“你明知道我放不下你,就作践自己要挟我回来。我回来了,又与我怄气。”
“我才没有这样。”沈修鹤又要哭,“我是自己难受才不回去的,赵景奇要欺负我。”
白煜不与他争辩,拉着他走进一家发廊,将他推上了理发台。“给我弟弟染个发,再把头发剪短。”
“染发想用什么药水?我们这里有80、180、280的还有……”
“用最好的。”白煜打断了理发师的话。
沈修鹤趁他不注意想要溜走,他忍不住问白煜:“太贵了,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我有钱,你别管。”白煜下意识地摸了把脸上的瘀伤。
那天沈修鹤特别高兴。白煜回来了,他吃了有史以来最满足的一顿垃圾食品,还从镜子里看见了黑发的小男孩,他觉得他终于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快活地在回孤儿院的路上笑闹。白煜却没有多少笑意,看着他的时候,眼神还有些吓人。
沈修鹤感觉到有什么事情会发生,所以当被白煜拽着胳膊掼在墙上的时候,他也没有太惊讶。
“做个普通人就这么重要吗”白煜问他。
沈修鹤觉得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他反问道:“难道白煜你不想跟其他孩一样,一生下来就有人疼么”
沈修鹤羡慕地触碰了他的额发说:“我因为头发的缘故,从小被人当作妖怪,从来不晓得爸爸妈妈是谁。在孤儿院里也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我一直是没人是要的小孩,我很羡慕大家。如果有机会的话,当然想变得和大家一样。白煜你不是这样想的吗?你就不应该和我待在一起,这样大家都会不喜欢你。”
“我一辈子,都不会和大家一样,我是异类。”白煜在他耳边低语,热气喷在他的脖颈上,我想要的,和普通人不一样。”
“为什么?”
白煜沉默半晌,轻声道:“等你再大一点,我会告诉你。那时候我会……”
沈修鹤笨笨的,不太懂。
白煜摸了摸他的额头:“小鸟,我对你是不一样的。”
“什么?”沈修鹤追问。
白煜凝视着他,不说话,伸手拥抱了一下沈修鹤。
初夏的傍晚,无人的弄堂里,少年们相互依靠,相互疗伤。
那天他们回孤儿院的时候,嬷嬷找得都快疯了。他们一个丢了四五天,一个刚被领养就因为偷东西被踢出家门,回来的时候却手牵着手,跟没事人一样。
“修鹤的头发怎么了?”嬷嬷惊奇道。
“染了。总有人因为头发嘲笑他。”白煜宠溺地摊开手掌,露出一截尾发,那是他在理发店剪下的,“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嘲笑你了。”
“我也不在乎。”沈修鹤温和地笑起来,背着手紧攥着白煜给他的尾发。
那是,叫作友情的东西。
沈修鹤从病床上醒来时,法医正坐在一边削苹果。沈修鹤吓了一跳,法医尴尬地笑道:“别担心,这里不是太平间,你还活着,我只是被王野叫来陪床。”
沈修鹤晕晕乎乎地想要拔掉点滴,却被法医拦下道:“你脑袋都开花了,別逞强。”
沈修鹤感到太阳穴一抽一抽地疼:“他怎么样了?”
“唔,如果你问你那发小的话……他走了。没有人目击到他,但王野说他感到有东西从头顶飞过。还有,你胸口佩戴的他的头发,和我从他身上采集的毛发dna吻合,百分百可以确定他们是同一个人。”法医矜持害羞地笑起来,“我验证了吸血鬼的存在,我要得诺贝尔奖了。”
沈修鹤咳嗽了两声,问:“那群人是谁?拿银十字弩的黑衣人。”
“他们有配十字架,王野觉得他们是教堂的……猎人。”法医吞吞吐吐道。
“什么?!”
“吸血鬼猎人。”法医做了一次深呼吸,“我不太清楚,我是个医学工作者,比较喜欢看科幻小说。”
“那王野现在去哪里了?”
“教堂。”
王野吹着口哨走进了教堂。
神父迎接了他:“需要告解吗,警察先生?”
“不不不,你们的人扣在局子里,涉嫌扰乱公共治安。”王野扫视一周,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你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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